东营市第一中学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东营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东营市纪委关于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工作安排,结合东纪发[2016]12号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持续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为建设现代化全国一流名校,实现学校科学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述廉述责主体和评廉问廉主体
1、述廉述责主体
述廉述责主体是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主要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两人。
2、评廉问廉主体
评廉问廉主体是党员大会。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在全校党员大会上进行述廉述责,邀请部分市纪委委员参加大会,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述廉述责内容
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应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报告:
(一)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重点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七个有之”,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七个决不允许”,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关于严明党的纪律要求情况;尊崇党章,维护和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对照中央提出的“四个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情况。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情况。重点是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四个服从”情况;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情况;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情况;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情况;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情况。
3、遵守党的廉洁纪律情况。重点是本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情况;如实说明本人收入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出国(境)留学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及房产等情况。
4、遵守党的群众纪律情况。重点是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尊重群众意愿情况;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等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实现、维护、发展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5、遵守党的工作纪律情况。重点是带头认真履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情况;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学校存在问题抓早抓小情况。
6、遵守党的生活纪律情况。重点是带头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情况;加强家风建设,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约束情况。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主动承担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指导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3、对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对其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行督促检查情况。
4、职责范围内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有无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等。
(三)其他应向大会报告的情况
包括有无受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和部门查处以及其他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学校述廉述责大会计划在8月上旬召开,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
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述廉述责工作方案,明确开会时间,确定述廉述责人员,对述廉述责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等。述廉述责工作方案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起草,经党委书记把关,上报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审核、备案。7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二)实施阶段
1、撰写报告。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认真撰写述廉述责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报告应突出廉和责两大主题,注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分管部门特点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写准写实写深,增强针对性和公信力。报告初稿完成后由党委书记审核把关,经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重新撰写。审定后的报告由党委书记签字,上报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备案。8月10日前,完成个人述廉述责报告撰写。
2、召开会议。(1)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领导对述廉述责工作提出要求;(2)述廉述责:学校党委班子成员逐个向全体党员大会进行述廉述责;(3)询问或质询:根据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由党员代表现场提出2个以上有针对性的问题,被询问人当场作出解释和说明。市纪委委员也可视情提问;(4)评议:学校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票会后投入指定票箱。市纪委委员可单独填写评议票,直接交派驻纪检组汇总。(5)综合点评:学校党委书记对述廉述责工作进行评价。
3、测评汇总。学校党委安排专人对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民主评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安排人员参加。
4、情况反馈。对学校党委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及抽查情况,经学校党委和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研究,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组人员向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反馈。
5、督促整改。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在3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党委和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报送整改情况。
(三)总结提高
学校党委对述廉述责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深化述廉述责工作的措施,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五、有关要求
开展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工作,是完善党内监督措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的有益探索。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要把述廉述责作为一次接受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的机会,认真撰写述廉述责报告,实事求是的报告个人有关情况,自觉接受评议,坦诚接受监督。全体党员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对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作出评价,并提出针对性强、有辣味的询问质询问题。
中共东营市第一中学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