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丙芹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远离非法“校园贷”,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你是否见过这样的广告?“身份证我有,贷款拿到手”、“网上借贷一分钟,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小额贷款,无需抵押,十分钟放贷”,不缺钱的话可能就忽略了这些校园贷、网络贷的广告,但是你一旦买东西缺钱,还信用卡,还债,资金周转等,你会不会怦然心动?会想“我先借着,有了钱以后可以还的”,其实这样想时,你可能正在走向一个非法“校园贷”的陷阱!
那么,何为非法“校园贷”?
非法“校园贷”即以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或者网络贷款平台为名,针对在校学生特别是大中专、高中和职业院校在校生违规开展借贷业务,用“无利息、无抵押、无风险”等诱人条件,引学生们上钩,然后,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等方式达到滚雪球式递增债务,获取非法钱财的目的。几百元、几千元的非法“校园贷”,最后可能得搭上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损失,让人无法自拔。
下面给大家介绍几个相关案例:
1. 2017年4月11日,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非法“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借款的校园贷平台至少有5个,仅在某一家平台就累计借款257笔共57万多元。
2.2017年8月15日,20岁的北京某外国语高校的大学生范某,在吉林老家溺水而亡。家人发现他身亡后手机还不间断收到威胁、恐吓其还款的信息。他此前曾在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高利贷”,已累计达13万余元,其中一笔借款数额为1100元,一周后需还1600元,周利息高达500元。
3.2018年年初,山东济南市长清区一批大学生深陷“套路贷”,其中一女大学生借5000元被逼还13万,还写下了30万的欠条。有的大学生已离家出走,甚至为躲债全家搬迁。
为什么这些非法“校园贷”能将学生逼上绝路?
非法“校园贷”其罪一:让你永远还不清
犯罪嫌疑人会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或者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甚至如果借款者超过一个小时没还上钱,每小时会再加500块的逾期费。这时有的借款者走投无路,就会陷入连环贷,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债台高筑,无法偿还。
非法“校园贷”其罪二:催收手段让人心惊胆战
事实上,非法“校园贷”只要敢把钱借出去,就不怕学生不还!
催收会步步紧逼,常见的催款手段有:反复电话或信息通知;反复联系学生父母、亲友; 发送律师函; 去学校找学生本人进行暴力催收;在学校公共场合贴学生欠款的大字报;甚至是威逼借款人拍下“裸照”作为抵押……而一般学生只要被实施其中几种手段,就会乖乖就范。
那么同学们如何防范非法“校园贷”呢?
虽然这些非法“校园贷”令人闻“贷”丧胆,但并非完全无解,犯罪团伙在寻找要侵害的对象时也是有选择的,有乱消费、过度沉迷游戏、网上赌博等不良嗜好的学生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于是在这里,我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摒弃攀比心理,自觉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理性消费,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时刻把学业放在第一位,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社会和国家。
2.不参与套路贷活动;不充当套路贷的宣传员和代理者;不使用个人信息替他人进行贷款,也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为自己进行借贷。
3.主动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对借贷业务的甄别和防范能力,警惕熟人推销,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切勿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和他人信息,慎重外借身份证等证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5.如需贷款,须与家人协商,选择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按期还款。
6.如果万一不小心落入非法“校园贷”的陷阱之中,建议马上向警方报警!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理性消费,铭记安全,防范风险,自觉抵制非法“校园贷”、“网络贷”,共建平安校园,用勤奋和智慧,创造属于我们的美好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