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国家民委与全国普法办定于
本次竞赛规则及试题发布刊登在国家民委网站(http://www.seac.gov.cn/)、2013年10月22日的中国民族报、中国宗教网(http://www.mzb.com.cn)、法制日报、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五家媒体。试题作答在中国民族宗教网首页上点击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专栏。点击网页上答题按钮进入,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职业、通信地址、邮编后进行在线答题。答题须在11月20日24:00时前结束并提交,否则成绩无效。每位参赛者只有一次提交答案的机会,一旦提交,答题即告结束。
本次竞赛国家民委设个人奖和组织奖,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全体教职工必须参与,各位教师提交答案后将完成情况报教学组长,各教学组长11月21日上午将本组参赛人数及名单报代绪荣老师;各处室指定一名教师统计本处室参加人员按时上报。然后有代绪荣老师统计我校参赛人数报国家民委政法司。
教务处
20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