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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一中关于对学科作业布置的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3-05-20 点击量:2329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经学校研究决定,对 各学科作业布置提出以下要求,望各级部教学组严格落实。

一、作业的界定

凡是学科教师安排学生课下自己或合作完成的学习任务,均属于学生作业,如自学新内容、背诵、学科练习、书面作业等。

二、作业布置的具体要求

1.根据学科特点,需要布置作业的,要遵守“少而精,针对性强”的原则,能在课堂完成的尽量不留课下作业。

2.各学科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分层次布置作业。

3.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4.提倡给学生布置适量的探究性、实践性较强的家庭作业。

5.各学科作业布置的要求:

每天学生作业总量不超过两小时。语文两周分别布置一次大作文和小作文;英语每周布置一次小作文;数学根据课时数,每课时对应不超过半小时的书面作业;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学科一般不留书面作业,根据各科课时数,可布置对应次数的预习或复习时间,一般每次不超过15分钟。

6.各学科布置的作业批改要规范、及时并做好反馈。

7.任何学科和个人严禁利用学生自主学习时间(晚自习、双休日)进行上课、辅导、做练习、考试等。  

 8.严谨用手机布置作业。  

三、措施

1.各级部要根据本要求认真落实,并搞好日常检查工作。

2.教务处要组织人员对作业布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犯要求者,学校将给予通报和处罚,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