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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一中实验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2009-05-13 点击量:2534

一、熟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指导学生分组实验,积极帮助课外科技小组活动。

二、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入库、造册、借出、收回及定期清点工作。熟悉它们的分类方法并合理存放。

三、熟悉各类仪器的构造、原理、使用与保管知识,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四、与科学教研室组研究和制定仪器、设备的需要计划,并负责仪器、药品的验收工作。

五、课前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物品。演示实验配置在准备台上或放在提盒内,分组实验配置在实验桌上。

六、课后做好仪器清点检查工作。对仪器损坏等事故,应填写事故登记表,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然后清洗、整理仪器及实验室。

七、积极参加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同时研究使用方法。

八、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不断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效果。

九、实验教师调离工作,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教务处、总务处派人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