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学生要自觉爱护仪器设备,对造成仪器设备的丢失、损坏或发生其它事故者,及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
二、操作不当损坏仪器设备者,按原价或原价的三分之一赔偿。
三、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按原价的1~2倍赔偿。
四、故意损坏或擅自拿走仪器设备,一律罚款,金额按原价的3~5倍计算。
五、借用教学仪器损坏者,一律按原价赔偿。
六、赔偿或罚款金额由实验教师通知任课教师告知本人,在一周内由实验教师上交财务。
七、教师要带头爱护仪器设备,在实验中器者要登记造册。
一、教师学生要自觉爱护仪器设备,对造成仪器设备的丢失、损坏或发生其它事故者,及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
二、操作不当损坏仪器设备者,按原价或原价的三分之一赔偿。
三、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按原价的1~2倍赔偿。
四、故意损坏或擅自拿走仪器设备,一律罚款,金额按原价的3~5倍计算。
五、借用教学仪器损坏者,一律按原价赔偿。
六、赔偿或罚款金额由实验教师通知任课教师告知本人,在一周内由实验教师上交财务。
七、教师要带头爱护仪器设备,在实验中器者要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