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一中学
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特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晋伦
副组长:张振峰、付贞祥、张利波、田效方
组 员:纪玉红、张建全、李新城、尚桂安、赵自平、
刘永信、姜晓军、李士刚、杨 栋、赵吉山、
盖 杰、马占武、巩欣锋、董玉武
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田效方
成员:纪玉红、张建全、李新城、尚桂安、赵自平、
刘永信、姜晓军、李士刚、杨 栋、赵吉山、
盖 杰、马占武、巩欣锋、董玉武、语文教研组长、 各班班主任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领导全校师生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并全面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2.加强领导,统一布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
3.加大舆论宣传,创设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
4.制定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措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5.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奖惩办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师、学生、处室、班集体综合评价工作中。
6.督促、检查学校各个层面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调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教学管理,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强化训练,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8.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9.认真组织有关语言文字的各种培训,认真完成上级语委办布置的各项工作。
10.做好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情况总结。
11.及时整理规范各类文件资料,搞好档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