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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一中学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6 点击量:3330

东营市第一中学

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特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晋伦  

副组长:张振峰、付贞祥、张利波、田效方  

  员:纪玉红、张建全、李新城、尚桂安、赵自平、

        刘永信、姜晓军、李士刚、杨  栋、赵吉山、

          杰、马占武、巩欣锋、董玉武  

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田效方  

成员:纪玉红、张建全、李新城、尚桂安、赵自平、

      刘永信、姜晓军、李士刚、杨  栋、赵吉山、

        杰、马占武、巩欣锋、董玉武、语文教研组长、          各班班主任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领导全校师生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并全面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2加强领导,统一布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

3.加大舆论宣传,创设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

4制定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措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5.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奖惩办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师、学生、处室、班集体综合评价工作中。
    6.督促、检查学校各个层面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调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教学管理,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强化训练,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8.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9.认真组织有关语言文字的各种培训,认真完成上级语委办布置的各项工作。

10.做好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情况总结。

11.及时整理规范各类文件资料,搞好档案建设。

 

 

                      一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