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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彩票杯”2012年山东省中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2-06-19 点击量:5190

附件4

 

“中国体育彩票杯”2012年山东省

中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

山东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

泰安市体育局、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第一中学;

烟台市体育局、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建友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赞助单位:

中国体育彩票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高中组(男、女):201281-8日在泰安市举行

初中组(男、女):2012813-20日在烟台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一)以各级篮球传统项目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凡被省体育局、教育厅评为省级篮球传统项目学校的单位必须参加市级比赛,否则将被摘牌,由市级比赛推荐出的队伍参加省级比赛,具体方式如下:市级联赛各组别(高中男、女组和初中男、女组)参赛队伍:不足5个队(含5个队)的取冠军学校,6-10个队的取前二名学校;11个队以上的取前三名学校。

各市级联赛结束后一周内,各市体育局务必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上报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五、竞赛组别:

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

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六、参加办法和条件:

(一)参赛人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无二代身份证需携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人身意外保险证明,省级联(调)赛还要携带《山东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二)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不足两套比赛阵容不得报名参赛)。

另:高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高三运动员报名参赛,初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初三运动员报名参赛。高三、初三的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实行四节五人次的竞赛办法,场上每节最多不能超过2人,其中任意2人上场参赛后,当节不允许更换其他高三、初三的运动员上场,如违反此规定,一经查实,判该队该场比赛告负,积一分。

(三)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

(四)所有参赛单位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本校就读、有正式学籍的中学学生(以任何形式挂靠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五)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及人身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得参赛。

(六)参加省级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取得《山东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七)已正式调入省优秀运动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试训队员不在此列。

(八)凡参加过下列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联赛:

中国男子、女子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

七、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犯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名次,并全省通报,同时取消3年内参赛资格。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及时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或签名的申诉报告及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200元。胜诉者,申诉费如数归还。申诉必须在第一阶段小组赛前提出,进入比赛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方面的申诉。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运动员所在市、县体育局、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全省。

八、竞赛办法:

(一)男子高中组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组单循环(按上年度名次蛇形排列),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比赛名次。

(二)女子高中组比赛采用与男子高中组相同的比赛形式,升、降组名次以16名为准。报名队数不足16队,则不分甲、乙升降级。

(三)省级初中组调赛采用男子高中组相同的比赛形式。

(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下述特殊规定:

1、比赛分为四节,每节10分钟。每队全队4次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每节中间休息1分钟,上、下半场中间休息5分钟。

2、参赛队在每队比赛中必须分成两组,每队各六名队员,分别参加第12节比赛。如受伤或犯规重复时,由对方主教练指定替换队员。下半时不作规定。

3、上半时必须采用全场紧逼(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如出现违规,有主裁判判罚该队教练员1次技术犯规(二罚一掷),再出现再予以判罚。

4、紧逼防守的原则:防持球队员时,距离被防守者必须在1以内,并有紧逼防守的动作;防无球队员时,防守距离视球的距离而定,有球侧防守队员必须紧逼,无球侧防守队员可以协防。

①掷界外球时,必须紧逼就近的接应队员。

②失球后,攻转防中必须立即紧逼控球队员。

③对控球队员,全场必须紧逼。

④对持球或运球队员紧逼的同时,必须紧逼就近两侧的接应队员。以上四条中,紧逼防守超过1的距离2秒就判罚。

⑤球在前场时,防守后场的进攻队员,距离放远一些,以便协防、补位和抢断。

⑥球进入后场,防守队员都可以撤回后场防守。

(五)实行比赛保证金制。为了净化赛风、严肃赛纪。各代表队报名时须交纳1000元比赛保证金。如果代表队在比赛中出现严重违反纪律的问题,组委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代表队没有违反问题,则保证金在比赛结束之日如数返还。

(六)比赛用球:采用山东省篮球协会审定并提供的世达篮球(男子7号,女子6号)。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各组别前十名给予奖励,并颁发奖杯,不足录取名额的按实有队数录取。

(二)分别向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向获得录取名次的颁发成绩证书。

(三)获得成绩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授予相应等级称号。

(四)获得男子高中组,女子高中组比赛前八名的队伍可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高中篮球联赛山东赛区决赛阶段的比赛。

(五)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2011年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十、裁判员:

按照规程总则规定选调。

十一、竞赛经费:

(一)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30号)执行。

(二)省级联(调)赛期间,主办单位向各运动队提供食宿费,超编人员经费自理。参赛单位往返交通等其它费用自行承担。

(三)官员,裁判员差旅费、食宿费、劳务费及赛区承办费,由省体育局负责。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请各参赛单位按照省级比赛要求填写《2011年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报项表》和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一式三份分别寄省体育局青少年处、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和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凡被确定的参赛单位务必在赛前30天将参赛单位及联系方式报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各队必须按照统一格式,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体检合格章(手写无效),送至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体育部(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008号 体育局训练中心6号楼211室,邮编:250101,联系人:姜吉林、王玺,移动电话:1370641656813153018642联系电话:0531-89657832,传真:0531-89657834,电子邮箱:sdlg1309@163.com)逾期报名视为不参赛。已经报名的单位,如不参加比赛,需赔偿组织损失费2000元。

(二)运动队的报名表在联赛开始前经当地市级联赛组委会确认后,一经编入秩序册之后,不得在随意更改。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改。

(三)报到:各代表队、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报到地址另行通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附表1

山东省中学生篮球联赛报名表

参赛队名(全称)

 

参加比赛名称

 

赛区

 

领队

 

 

 

助理教练

 

医生

 

服装颜色

     

      

     

号码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高

位置

民族

年度注册号

备注

 

 

 

 

 

 

 

 

 

 

 

 

 

 

 

 

 

 

 

 

 

 

 

 

 

 

 

 

 

 

 

 

 

 

 

 

 

 

 

 

 

 

 

 

 

 

 

 

 

 

 

 

 

 

 

 

 

 

 

 

 

 

 

 

 

 

 

 

 

 

 

 

 

 

 

 

 

 

 

 

 

 

 

 

 

 

 

 

 

 

 

 

 

 

 

 

 

 

 

 

 

 

 

 

 

 

 

 

 

 

 

 

 

 

 

 

 

 

 

 

 

 

 

 

 

 

 

 

注:身高以米,体重以公斤为单位,领队、教练、医生需注明性别。

主管单位(盖章)                        医务单位(盖章)                

领队:                    电话:                主教练: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