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3月15日在校田径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
2011级各教学班
三、竞赛项目
男女生混合组
四、参赛办法
(二)运动员条件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1级在校学生
2、运动员报名时须出具2011级学生证
3、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
5、每名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班参赛,如出现在多个班比赛,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及所在班级的成绩。
6、运动员资格的审查,以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8、各班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三)报名人数
每个参赛班级报运动员25人,理科班男运动员17人,女运动员8人;文科班男运动员8人,女运动员17人。比赛开始后不得替换任何参赛运动员。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1、本次比赛分:理科班比赛和文科班比赛
2、运动员着装要求:
(1)服装规定:参赛运动员应着合适的运动服包括短裤、运动衣、运动长袜或短袜。每支队伍的运动员服装应该是统一的。保护皮肤的服装须穿着在比赛服里面,只有保护腰带可以穿在比赛服外面。
(2)鞋:参赛运动员应着运动鞋,平底,鞋底材料应为橡胶的。
3、比赛中犯规规定:
(1)坐地犯规:故意坐地或者滑倒后不能立即恢复正常姿势。
(2)触地犯规:除了脚以外身体其他部位接触地面。
(3)锁绳犯规:任何阻止绳子自由移动的动作。
(4)握绳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握绳。
(5)持绳犯规:绳子没有从身体和上臂之间穿过。
(6)姿势犯规:坐在一只脚上或者一条腿上或者双脚没有能够伸向膝盖的前方。
(7)爬绳犯规:双手顺着绳子交替向前移动。
(8)划船犯规:重复坐地同时双脚向后移。
(9)锚人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姿势。
(10)训练员犯规:在本队比赛过程中说话。
(11)消极犯规:运动队在比赛过程中未能积极做出应有的努力,长时间处于僵持状态从而影响拔河运动的声誉。如果消极比赛持续了10分钟以上,“比赛中止”。
(12)出界犯规:比赛过程中踩到拔河道以外。
在一局比赛中,队伍在被警告两次后再次犯规将被取消资格。在所有犯规规定中,即使只有1名运动员犯规,也视为该队犯规。
4、比赛形式:
比赛采取单淘汰赛制(三局两胜制)。文理科各自抽签决定比赛选手。
比赛在室外进行,赛道为普通塑胶赛道。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理科奖励前六名、文科奖励前四名。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
七、裁判和仲裁
仲裁组:董海峰 赵新玲 张春喜 王军
裁判员:王军 赵树平 柏伦 任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