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江湖
发布人:06级1班 余昊 发布时间:2008-05-28 点击量:
一
瘦西湖,孤山上,芭蕉小苑。
苑中有湖,湖心有亭,亭中有人。人,在弹筝。
孤山上遍植梅花,因而又名“梅屿”。湖边遍植芭蕉,次苑故名。
芭蕉喜热喜湿,本应种在南方荒蛮一带,却能长在杭州西湖的这个小园内,那么种植者,必定不是寻常之人。
而这人,此时便在亭中弹筝。
依照常理,男子是不会有如此情调的。且从这人弹筝的一双纤手上判断,她是个女子。
连手指都呵护得如此纤美的女子,样貌也必是超凡脱俗。只是,她戴了一层红纱,遮住了她必定超凡脱俗的面容。
听这筝声,似乎在等着什么人。
果然,芭蕉丛后,传来一阵脚步声,愈来愈近。
若来人是个女子,那么湖心亭中弹琴的女子应没有必要面戴红纱,除非她天生有这个嗜好;也没有必要以弹筝来显示自己对来访者漠不关心。同样,也没有必要在亭中事先点燃檀香,让苑中淡香四溢。
但,若来人是个男子,又为何脚步如此轻盈,如和着琴声而来。
除非,他是一个身负绝世轻功的男子。
此时,这男子已到湖边,与亭中女子隔湖相望。
二
女子依旧装作漠不关心,只是在弹她的筝。而男子,也只是远远望着女子,双手负在身后,仅此而已。
良久,还是亭中女子先开了口:“你终于来了,追风。”
那个被称作追风的男子微微颔首:“我早该来了。两年前,我就应该找到你的。”
女子低头不语,许久,叹了口气:“你连风都能追上,更何况我只是区区一个弱女子呢……”
“只是,我虽然苦苦找了你两年,而且如今找到你了,却仍不知你的姓名。”
一个人若是找了另一个人两年,却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那这个人要么很无聊,要么,是他要找的人很重要。
女子虽戴面纱,眼神中却仍让人看到微微一丝笑意,她指着湖中莲花:“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并没有什么意义。你看这花,既叫莲,又叫荷,亦或是芙蓉。我若喜欢,也可以唤它‘追风’,你说好么?”
追风眼望女子,鼻嗅檀香,口,却不语。
“哎呀,好啦,你若喜欢,以后便叫我‘嫣然’吧……”边说边揭下面纱,嫣然一笑。一池芙蓉,满苑芭蕉,顿失颜色。
两年来,追风一直苦苦追寻嫣然,只是到了今日,才终于一睹嫣然芳容----不仅闭月羞花,只怕是把花间蝴蝶、月上嫦娥都羞煞了。
三
“是。”追风本平和的面容骤然变得冷峻,“我已找了你两年,今日不会再放过你了。这两年来,你已夺去了一百九十三条无辜性命了。身为捕快,我今日才捉到你,已是失职!”
“呵呵,不愧是大捕神,连我杀了多少人都记得如此清楚。”嫣然掩面而笑,转身坐回筝前,款款望着追风,“不过,追风捕神,你刚才的话里可有两处破绽。”说罢,又低头弹起了筝。
目似流水,目若含情,折杀无数英雄。
追风是个英雄,虽然他自己从不这么认为。
身为英雄,自古便是难过美人关的。除非,那英雄是个女子。
十六岁时,追风便因缉拿盗圣而名满江湖。众人都惊异何以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武功便如此高强。
如今,追风已二十二岁,武功更臻于极致。这个年轻捕快,仅用四年便完成了别的捕快一辈子都完不成的任务,在他手下落网的恶人不计其数。众人敬仰,称其捕神。
这样的人,足以称为“英雄”。
而这个令黑道人物闻风丧胆的英雄捕神,竟用了两年的时间才找到一个女子;并且刚刚才知道她的名字,又必定是个假名。
不过这女子究竟何人,现在对追风来讲并无多大关系。
追风眼下关心的,是他刚才的话中究竟有哪两处破绽。
四
女人的眼睛似乎总能看穿男人的心思,更何况是一双如此多情的眼。
而这女子,纵使不用双眼,似乎也能洞悉追风的疑惑。嫣然边低头弹琴,边徐徐说道:“第一处,这些人并不‘无辜’。”
追风听这筝声,清脆悦耳,却又似暗藏杀机:“那你倒是说说,这些人如何不‘无辜’了。”
嫣然依然低头抚筝:“你听,他们都像这琴声,表面上听去清脆,其实却暗藏杀机。”
“比如……”
“比如两年前我杀的第一人,‘金陵财主’钱多多。这人嗜财如命,为了获得更多财富,不择手段。投机倒把、放高利贷,令多少人家破人亡!我最后逼他吞金而死,也算遂其心愿了。
“再比如‘多情书生’笑孔丘。他表面满口仁义道德,实则暗地里却是个采花大盗。淫辱女子,逼良为娼。我将他杀后挂在青楼门前,他也算‘死得其所’了。
“又如前丞相魏圭,此人买官卖官,而且暗里通敌叛国,他的死,也是罪有应得。”
嫣然仍弹着筝,只是杀气渐减。她那玉葱般的纤指,若不是她自己承认,谁会想到竟杀了这么多人。
作为一名被人称为“捕神”的捕快,追风知道嫣然所说不假。只是这些人犯案手段高明,恶事不被外人所知罢了。追风本想搜查他们的证据,却不料他们一个个被杀。而自己,则被圣上派来缉拿这个杀手。
“你说的都不错,他们是罪有应得。”追风笑笑,“但,自有王法去惩治这些人,你又何必去杀人,污了你的手呢?”
“王法?王法是惩治不了他们的。”嫣然淡淡地说,“我不去杀他们,难道等他们遭天谴?不是哪个作恶多端的人都会一出门被雷劈的,我留他们一天,他们就多作恶一天。”
追风之所以当捕快,就是希望消除罪恶。然而,作为捕快,就应守王法,依法行事。而,有些罪恶,王法,鞭长莫及。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以暴易暴,本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只不过是由我,充当这个刽子手罢了。”
是非对错,真假虚实。
究竟是庄周化蝶,还是蝶化庄周了呢?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是非对错,有时真是难以区分。
嫣然惩恶扬善,错了吗?
嫣然除恶扬善,却杀人,对了吗?
而自己,来抓一个惩恶扬善的人,对了吗?
捕快忠于自己的职责,错了吗?
许多问题,追风想不通。
那索性就不想了,转移话题,是最好的办法。
“那史家三兄弟呢?据我所知,他们并没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追风转移话题。
“哼,理他们的确没害,天却伤了。”
追风不解。
嫣然继续道:“你没有见过他们是如何残杀万物生灵的,太残忍了。”
杀人如麻的嫣然,竟也会说出“残忍”二字。
“史家兄弟靠捕兽为生,尤其是大虫狮豹一类,以免其伤人,这本是好事。”
“好事?”嫣然冷笑,“为什么人总以为自己是主宰呢?虎豹伤人,便是该死;蚊虫吸血,便是害虫。虎豹吃人,蚊虫吸血都是为了生存。若是为了生存而伤害别人便是该死,那人岂不是最该死的?上至飞禽走兽,下至牛羊游鱼,甚至泥鳅夏蝉,都成为人的腹中美餐。为多得猪肉,便将猪阉割;为多吃鸡蛋,便将未破壳的幼鸡从母鸡身边掠夺。人将狮虫虎豹当作害虫,只怕是一切生灵都认为人是‘害虫’罢!”说到激愤处,筝声中杀气又起。
追风暗自喟叹,良久不语。
万物生存之道,一如江湖。都为自己生存,你争我夺,血雨腥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若是想抽身,便会被湮没。就如人,若是不像嫣然所说,而是任由狮虫虎豹食人,只怕人,便早从这世上消失了。
追风想通此中缘由,便朗声道:“自然万物,本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好比一人武功超群,众人便想超越,于是刻苦修炼,武功一道,便由此而发展。”
“可若是人欺凌其他生灵太盛,有朝一日必遭报应,正如古往今来顶尖高手,大多死于非命。”说到顶尖高手,追风想到曾经武功天下第一的楚霸天。去年寒食,楚霸天死于家中。而杀他之人,正是嫣然。然而一女子,何以能杀死天下第一的高手?
这正是追风最大的困惑。
“楚霸天武功高强,平时虽也装作高风亮节,其实内心却很虚伪,道貌岸然。他曾为了掩饰他刚出道时犯的大错,暗地里灭了许多人的口,手段隐秘,怕是你也不知道这件事。”嫣然为追风解惑。
“我们女子”,嫣然起身,嗅着檀香,“无论如何努力,于武功一道上也无法和你们男人比。然而杀人,不一定非要用武功。好比你现在……就和当年楚霸天一样,嗅着我的‘腐心断骨香’。”
“什么!”追风大惊,一运内力,竟觉全身无力,仰身瘫倒下去,撞向了一株芭蕉,借力背倚着芭蕉树。力道之大,竟撞下了树上的几棵芭蕉。
“哎呀!”嫣然俏皮一笑,“捕神就是捕神,连摔倒的姿势都足以倾倒众女子呢。”
五
追风仰天而笑,笑罢,又狠狠吸了两口。
嫣然略显吃惊,慢慢从亭中踱向追风:“你既已知道这檀香有毒,本该屏气,为何反而使劲吸呢?”
追风仍笑:“既然这檀香有毒,而我又已吸了许久,只怕早已毒入心脾,此时纵使屏气,只怕也无力回天了,这‘腐心断骨香’如此清香,我不如再多闻几下,死前也算享了‘鼻’福了。
一个人平时责任太重,便学会了伪装自己的感情。当他将死之时,没了责任,此时的他才是真正的他。
追风是个捕快,责任重大,但他毕竟只是个二十二岁的少年啊,平素的不快,都要在此时狂笑了之。
嫣然走到追风身前,探下身去望着他,“你刚说今日捉到我,这便是你的第二出破绽了,不是你捉到我,而是我已经设好陷阱在等你,使我捉到了你。”
二人此时相隔咫尺,追风中毒无力,即使能伸手,也无法碰到她。
世上最可怕的是并不是目标太远,望尘莫及,而是目标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却发现自己没有力气“触手”,这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足以令人绝望。
而追风现在,就处在这种绝望的境地。
照理说,绝望的人总是不失声大哭,也应感到颓丧。而追风现在,却在放声大笑。
笑得甚至让嫣然感到一丝不知所措。
“大捕神,你为什么笑呢?”嫣然转身,饶有兴趣地赏起湖中芙蓉来。
“现在我的生杀大权掌握在你手中,我即使哭又有什么用,不如死前多笑几声,作鬼也要做‘笑鬼’。”
“那可不一定,”嫣然转身来魅惑一笑,“你若是声泪俱下地求我放了你,说不定我能给你解药呢。”
“那倒不必,”追风还是笑,笑声中多了一种解脱,“我平时忙于工作,难得一笑,现在身上中剧毒,浑身无力,除了笑什么也做不了,我倒应该多享受一下这种感觉,现在不是我故意不把你绳之以法,而是我中毒功力尽失,连站都站不起来,更没有能力抓你,这样坐着,什么也不做,我倒反而心安理得了。”
“哦?你的意思是说,你就算是有武功,也没本事抓我,现在前功尽失,便有了个抓不了我的理由。还是……你因为我做的是不对的,但因圣上有命,你不得不抓我,现在你丧失了功力,抓不了我了,因此觉得心安理得了呢?”
毒药似乎已经发作,不然追风不至于咳血,“咳咳”,连续不断地咳,追风艰难地用手捂住嘴,血不至于溅到身上。
“哎呀,”嫣然故作吃惊,“大捕神咳血了啊,再不求我给你解药,只怕过一会,你嗅再多的解药,也无济于事了呢。”
追风勉强地止住咳血,“那就让阎王爷带走我好了,现在多好啊,这芭蕉小院如此清雅,倒不失为埋骨的好地方,更何况还是让如此美丽的女子亲手掩埋呢。”追风顿了顿,收住笑容,“既然你一直让我求你,让我向你要解药,那么想必是不愿让我死的,那么,我就是不求你,你也是会给我解药的。”
“纯属胡说,”嫣然脸色突然一变,“你想得美,想埋在我这小苑,还想让我埋你。呸!现在就是你再怎么求我,我也不会给你解药了!”
追风本是想激她给自己解药,不料却反把自己逼到了绝境。
嫣然眼光好犀利,追风想,似乎自己心里的一切都瞒不住她。
六
斜阳,倚着孤山;山头,一片殷红。
孤山虽名“孤山”,却从不寂寞。
因为山下,便是游人往来不绝的西子湖。
天之将晚,游人依旧不减。
他们在等待西湖美景——“三潭映月”。
而现在湖中映的不是月,是血红的夕阳。
比夕阳倒影还鲜艳的,是追风嘴角和衣衫上的血迹。
鲜血鲜艳,但并不一定引人注意。
因为追风的眼睛,更有魅力。
虽然气若游丝,但他的眼光并不涣散,相反,夕阳映照,倒愈加有神。
毕竟这是一双二十二岁少年的眼。
但可惜,如此有魅力的眼,现在只有一人能看见,那人,便是嫣然。
嫣然的嘴唇很细腻,平时戴面纱遮住真可惜。
可就是这细腻的嘴唇,已被嫣然咬得流了血。
看得出她现在内心在斗争,在抉择,在煎熬!
最终,她做出了决定,她决定不救追风。
这个决定,必将令嫣然后悔终生。
可惜,现在追风中毒已深,,就算嫣然给他解药,也毫无用处。
当你能看透一个人的心思时,千万别揭穿它,尤其是你的命掌握在那个人手中,否则,你会很惨。
追风看出嫣然不想杀他,他的命掌握在她手中,但,他却揭穿了她。
一个女孩家的心思一旦被看穿,尤其是被自己喜欢的人看穿时,往往会矢口否认。
至于什么时候喜欢上追风的,嫣然并不知道。唯一能确定的是,没有哪个女子会对追寻自己两年的人无动于衷,虽然,那个人是想将她绳之以法。
所以,当追风说嫣然会给他解药时,也是追风自绝后路的时候。
追风是个聪明人,但,嫣然也不傻,否则现在追风就不会中毒了,聪明有时并不是好事,尤其是遇到比他更聪明的人时。
追风,或许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罢。
“为什么不说话了,追风?”嫣然本已多情的眸似乎隐隐含了泪水,“你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吗?”
“不,”追风淡淡地说,“我只是在想,为什么都闻了香,我中毒了,而你却没事。”
“看来毒香已经伤害了你的心智了。哪有猎人设陷阱却把自己陷阱去的。我事先用了解药,当然没事了。”
“对,这我当然知道,关键就是解药。”追风眼神愈加犀利,“其实我刚来的时候就在想,为什么这遍植梅花的孤山上,却有人种本应生长在岭南的芭蕉。”
说到这,追风突然双手一撑,跳了起来。
“怎么?你的毒什么时候解了?”嫣然大惊,同时大喜。
“当你告诉我中毒,我跌倒的一刹,便想到,蛇毒十步之内必有解药,那么这毒香会不会也是这样。而这个小苑里除了芭蕉,便是这水中荷花,而芭蕉是解药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我只能冒一次险。”
嫣然转过身去,似乎在试去眼泪。
许久,转过身来:“因此,你跌到时,便故意撞向芭蕉树。把枝上芭蕉撞下来。想冒险。看看它是不是解药。”
“正是,”追风拾起刚才撞到地上的芭蕉,“所以我刚咳血的时候,手假装护住嘴,其实手上沾着芭蕉,又听见你说‘闻’解药,也许是芭蕉有什么特殊气味就是解药吧。没想到,真被我幸运的猜对了。”
“原来你刚才是假装中毒。”虽被骗了,嫣然倒好似更高兴了。
一个人太聪明的确不是好事,除非这个人聪明到去假装糊涂,来蒙骗其他聪明人,只有假装糊涂,才能蒙骗别人,才能隐藏实力让别人大意,才能暗中洞察掌握一切。
追风的毒已解,功力恢复,嫣然武功显然不如。
很明显,嫣然知道自己输了。
“那么,现在你会抓我去京城吧。”
七
“作为一个捕快,我的确会带你去京城等待裁决.”
“那好,你带我走吧,我不反抗。”说着,嫣然真的伸出双手束手就擒。
当遇到一个比你更强的人,你知道自己如何也比不过他,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不和他比,直接认输。这样能给人一种错觉:是你让他的,若是真比,不一定鹿死谁手。这样表面上虽输,但在精神上,你却胜了。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和你比试的人本就不想和你比。向这种人认输,同样会胜。
而嫣然很走运,追风既武功比她强,又不想真正抓捕她。
嫣然认输了。
所以,嫣然胜了,追风输了。
追风心甘情愿地输了。
“作为捕快,我是应缉拿你。”追风顿了顿,“但我现在想放掉你。放了你是我失职,我便没有资格再做捕快了。不做捕快,也便没有缉拿你的责任了。”
追风的话很复杂,但嫣然听清了大体意思:追风不会带她走.
“怎么,你不想把我绳之以法了吗?”
追风默认,于公于私,他都想放了她。
追风转身,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你要走了?”
“是。”
“去哪?”
“离开江湖,”追风并不回头,”你呢?”
“留在江湖。”
“好自为之。”
追风就这样走了。
还有血迹旁的一本书,仿佛什么事都未曾发生过,除了那株芭蕉下的血迹。
尾声
许多年后,丝绸之路上。
一个茶馆。
大漠边上的茶馆,对要穿越大漠的人来说,便是一个天堂。
两个江湖客商。
“现在江湖上真是太平啊。”
“对啊,这三十年来,江湖上的一个神秘女杀手,专杀恶人。哪还有人敢作恶?”
“是啊,三十年,想必那女杀手至少五十岁了,但听说她仍像个仙女般漂亮,真的假的?”
“不知道,见过她的人都只看见她戴着面纱,看不清她的样貌,不过她那双除恶的手,的确很美。”
“连手都如此美,样貌必定更美。”
“啊,听说三十年前有一个‘神捕’奉命缉拿她,最后却把她放了,还把自己的独门轻功传给了她。从此以后那个捕神销声匿迹。而那个女子却三十年如一日地除恶。因为学了捕神的绝世轻功,以后奉命缉拿她的人再也抓不到她了。”
说到这儿客商喝了口茶。
“哎,老板,你这是什么茶呀,这么香?”
茶馆的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不知他在大漠边上已住了多久,时间的风沙早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沧桑痕迹。
“西湖龙井。”老板笑呵呵地说。
“啊!没想到大漠边上还会有西湖龙井。”
老人捋了捋胡子:“来到塞外以前,我最后去的地方是西湖,从此便爱上了龙井。”
“老板,那你茶馆外种的是什么树啊?”
“芭蕉。”
“芭蕉?那不是在岭南才能存活的吗?你是怎么种的?”
老人微笑不语。
“您老为什么会种芭蕉?”另一个客商问。
“因为它三十年前救过我一命。而且,”老人向东南方向遥望,“看着它,就像看到了我一直心爱的女子一样……”
“哦?那么那女子叫什么?在哪儿?”
“嫣然,她在江湖。”
门外又来一个客商,老人开始去张罗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