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选登(五)
发布时间:2005-11-25 点击量:2164
三、切实组织好安全工作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⒋饮食卫生安全检查。总务处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购货、贮存、加工、出售等环节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所购货物要坚持索证制度,确保货源安全。近期重点做好预防禽流感工作,杜绝采购加工生、活禽及其产品。要全面落实饮食卫生规范和安全规定,规范加工、出售环节的卫生监管,坚持好餐具消毒制度,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服务。
责任处室、责任人:
总务处、饮食采购中心,总务分管主任、饮食采购中心成员、食堂管理员。
落实意见:
进一步修订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的系列规章,完善食品采购操作规范,保证采购
质量、食品安全、饮食卫生。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200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