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堂协调管理机制确保安全有序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1-30 点击量:2578
自2005年12月1日起,学校食堂实行新的协调管理运行机制。新制定的《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贯彻了“集中采购、责任管理、利润控制”的指导原则,体现了“健康首位、安全底线”的服务理念和标准要求,更加明确了任务职责、工作标准,较好地形成了责任明晰、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
一、组织饮食管理中心成员、食堂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原定的饮食卫生、安全和人员管理规定,以及饮食业法规条例。进一步认识饮食服务工作岗位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自身工作的责任感和光荣感,强化自警意识、忧患意识,真正做到居安思危、居危思进,把饮食健康、卫生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
二、食堂管理员要转变思想、转移工作重心,实现由全面管理向专业管理的转变。实行集中采购制度以后,食堂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专注实施食堂内部生产、加工、出售、服务环节和安全卫生的精细化管理。要继续抓好炊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落实学校和饮食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要监督饮食管理中心的采购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饮食管理中心要尽快建章立制,健全岗位职责,完善采购程序和内部工作程序。各成员要尽快调整适应工作,转变心态密切合作,做到思想要重视、思考要细致、安排要周到、工作要尽心、交往要廉洁、服务要高效。
四、做好原岗位工作交接。饮食管理中心各成员对原岗位工作做好交接,有关处室负责人要监督工作交接,涉及到资产管理需移交的,由学校总财产管理员监交并办理相关手续。
总务处
2005/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