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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考试期间和放假前校产、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1-14 点击量:3392

各处室、级部,各教学班: 为进一步落实《元旦至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期末考试期间和放假前校产、卫生、安全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归还、回收借用的相关校产。教工、学生个人借用的图书、杂志、实验仪器(药品)、电教器材、体育器材、音乐器材以及其他教学、生活用品要在放假前主动归还各财产管理员;各口财产管理员要按校产借用清单及早通知相关教工、学生,回收时要按校产借用清单认真核对、检查,损坏、丢失的按学校校产管理规定处理。对不宜回收的校产,各财产主管部门和财产管理员要指导教工、学生做好假期期间的安全保管工作,并对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做好卫生扫除及维持工作。坚持每天卫生扫除的制度不变,每天卫生扫除时间集中进行卫生扫除,完成卫生扫除任务后再进入指定考场考试,任何学生不得不扫除卫生而提前进入考场;政教处每天都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督促。 专职卫生人员、宿舍管理人员、食堂炊管人员、综治保卫人员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扫除,按照已签发的通知要求由总务处、综治办负责人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检查整改,确保达到“精细化”的标准要求。 三、做好校产维护及安全工作。考试期间,交换考场的同学要注意爱护所在考场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的公用和个人物品;考试结束后,要指派专人负责清理卫生,负责关门、关窗、关电器;教工、学生要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进出宿舍楼、教学楼,各楼管理人员要定时开关楼门,并如实记录规定时间之外进出人员名单。校门值班保卫人员要按综治办的要求,做好值班保卫和巡查工作。 校产卫生管理委员会 200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