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发出倡议
发布时间:2005-10-18 点击量:1925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教师中实施了“齐鲁名师建设工程”。10月17日,首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发出倡议,号召全省中小学教师牢记教师的神圣职责,已博大的爱心,饱满的精神,投身教育,做一名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人民教师。
倡议书内容如下:
1、志存高远,胸怀祖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国育英才,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和传播者。
2、加强修养,为人师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高尚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自尊、自信、自强、自省,用高尚的师德塑造人。
3、依法执教,严谨治学。增强服务意识,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4、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强化职业责任意识,用高效的工作提升育人质量。
5、终身学习,不断发展。积极吸纳当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与时俱进,做信息的最先占有者,做先进文化的优秀传播者。
6、研修业务,专业成长。积极参加教师教育,丰富教育思想,提升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手段,走专业化发展之路。
7、投身科研,创新教学。以研究的态度对待日常工作,主动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以学生为本,做新课程的实践者。
8、善于反思,勤于总结。在反思中提高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在反思中总结和创造经验,努力成为创新型、学者型、专家型教师。
9、遵循规律,促进发展。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持“育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10、尊重个性,公平施教。充分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个性,为学生提供平等的表现、创造和成功的机会,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健康的发展。
2005-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