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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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责任人
刘晋伦 校长、书记
二、分管责任人
张振峰 副校长
三、安全办主任
刘宗勇 校长助理、工会副主席
四、安全办成员
李新成 政教处主任
李士刚 总务处副主任
赵会廷 综治办负责人
希望安全办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依据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从学校实际出发,尽快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签定安全责任书以及各口的具体管理要求、保证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各种措施层层落实到位。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200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