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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居工程东营市第一中学分房方案

发布时间:2005-03-21 点击量:3554

一、申报房型情况 我校共有131户教职工申报市安居工程住房,其中申报90型的3户、110型的72户、130型的41户、150型的15户。 二、分配房源情况 ⒈市教育局分房办根据学校申报房型数与实际分配房源数的比例,计算出各校应分配的各房型的户数,我校分配房源为131户,其中90型3户、110型70户、130型23户、150型35户。 ⒉具体房源的区域、楼座、单元、楼层,由市教育局分房办组织各学校抽签决定排序;按90型、110型、130型、150型四种房型分别抽取分房顺序号。 ⒊市教育局分房办确定按A区→B区→E区→K区→L区的区域顺序选房,同一区内按楼号由小到大排序,同一栋楼内由东单元向西单元排序,同一单元内由东侧向西侧排序,半个单元内按楼层由底到高排序,根据分房顺序号依次排定各学校各型号房源区域、楼座及位次。 ⒋车库及地下室的分配,按照先车库后地下室、面积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搭配到五、一、四、二、三楼层各住户。 三、计分标准办法 ⒈学校分房计分标准由工龄分和专业技术职务分两部分组成。工龄计算按人事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尚未聘任的人员。 ⒉计分办法:工龄按每年1分计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计4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工)计2分。 ⒊分数相同时,按年龄(以身份证为主)由大到小确定选房顺序。 ⒋夫妻双方均在我校的,可按条件高的一方申报。 ⒌在职教工打分条件及年龄计算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离退休教工打分条件截止到其离退休之日。 四、调房选房原则 ⒈原则上按原申报房型选房。申报数与房源数相同的房型不予调整;申报数与房源数不同的房型选房前先进行调整,调至相同时再进行选房。 ⒉调房时按房型核算,只能由小房型调大房型,原则上按房型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上调。调房坚持高积分者优选的原则,尽量满足高积分者的调房需求;当高积分调房户不能平衡大房型房源时,则根据各房型房源数从申报者中按分数由低到高依次裁定上调户数,直至各房型平衡为止。 ⒊分房时按调整后的90型、110型、130型、150型四种房型顺序分别选房,且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房。车库及地下室按规定的搭配原则标识至楼层。 ⒋选房时坚持限时选房、一次选定的原则,且一户只能出一个代表进入选房现场选房,选房后即时标识,不得变更。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分房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成立分房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⒈分房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晋伦 副组长:刘相甫、张振峰、付贞祥、刘宗勇 成 员:刘永军、田效方、张立波、纪玉红、张建全、     姜晓军、刘永信、赵自平、尚桂安、李新城。 ⒉分房工作小组 组 长:刘宗勇 副组长:纪玉红 成 员:高科军、董玉武、李文章、赵会延 联络员:董玉武 ⒊分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分房政策,按工作分工广泛争求购房职工的合理建议,并对相关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⒋分房工作小组负责从市教育系统内抽签选定房源,负责校内相关房型的调整工作,负责购房教工资格审查和按申报房型名次、分数的排定工作,负责选房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与市教育局分房办的联络工作。              东营市第一中学分房领导小组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