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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安全节约用电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4-22 点击量:2296

学校发布《关于做好校产、安全、卫生、节约问题的通知》和《教室、公寓、办公室照明等用电规定》之后,各处室、级部和教学班都组织了学习并作了强调。大多数教职工、学生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认真、自觉、自律地遵照执行,大多数德育督导人员、卫生检查人员、校产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都纳入了督导检查的范围之内,进行督查、管理和纠正,全校安全节约用电的氛围正在形成。但是,仍有部分教工、学生和督导检查人员对通知和规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集体意识、节约意识、主人翁意识差,对自身原有的不良习惯和行为、不关心集体和公共利益的思想以及对待公与私不一贯的态度和意识倾向,一时难以调整和改变,置学校的通知和规定要求于不顾,随意开照明灯、电扇、空调、电视、微机,电教设备、饮水机、公共区照明灯等用后不关电源。针对现存的问题,重申如下几点: 一、要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规范用电、安全第一的思想。规范用电使用程序,遵章有序操作电器,切实保护电器开关、插座。各班主任要加强教育,保护学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各有关任课教师和电教、实验教师要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使用中要向学生讲明相关电器操作的注意事项。努力创建平安的校园。 二、强化节约意识教育,致力培养节约能源、勤俭办学的品质。大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倡树珍惜能源、爱护公物的文明正气,增强爱校如家、家校同一的主人翁意识,养成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的良好行为。积极开展“关一盏灯”、“节约一度电”的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创建文明的校园。 三、细化量化管理责任,真正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处室、级部教师办公室的微机由各使用人负责,灯具、饮水机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灯具、饮水机、微机、投影机、电视以及对应楼梯、走廊、卫生间的灯具,由班主任指定财产委员或专人负责;食堂职工宿舍区的灯具、电器管理由食堂责任承包人排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仅有教师办公的责任区,其公共区灯具的管理由教师一并负责,相应处室的分管主任加强检查。全体师生员工都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人人参与,节能防耗,降本增效;班主任和课任教师对所带班级教室的灯具、电器管理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全体德育督导人员、卫生检查人员、校产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管理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同究制度。 四、学校各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真正使节能、安全成为全校上下的共识。党政工团以及学生会,要针对自身组织和工作对象的特点,找准切入点,开展有效的系列教育活动,使节能、安全深入人心,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中去,并长期地坚持下去。  200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