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预防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04-03-11 点击量:2312
(一)、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作为学校考核工作的一项内容。
(二)、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健康水平。
(三)、逐步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集体食堂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要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四)、学生集体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理发、剪指甲,隔离衣要保持整洁;定期参加健康查体,持证上岗,患有传染病的必须立即调离岗位,患其他疾病期间应离岗治疗。
(五)、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库房应当定期消毒,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食堂原料的购进、储存、烧制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六)、要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把好进货、操作、存入、销售关,严格灭蝇、灭鼠药物管理。
(七)、严禁无证个体饮食摊点进校经营。
(八)、定期组织学校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卫生问题,并限期整改。
(九)、建立传染病、常见病及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采取不用的预防措施。
(十)、学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和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