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一中学出纳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2005-06-21 点击量:3507
一、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登记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
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冲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三、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账面余额,银行存款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四、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空头支票,不准将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五、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六、遵循会计法规定,去银行提取、送存超千元现金,必须有专车或两人以上护送。
七、完成校领导和总务主任交办的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