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1日 星期四 农历 乙巳年(蛇)四月初四

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职责

发布时间:2005-09-07 点击量:3570

  (一)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春游、郊游、夏令营等活动,应当由校长作出决定,并应当有严密的管理网络和可靠的安全保障;组织学生到外县区活动的,应当配备医务人员随同服务;  (二)组织学生到市外活动的,必须提前10天报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活动。 摘自《东营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