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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19 点击量:2438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全国妇联、教育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意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落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大决策和全面部署,特别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并明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责任。各级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发展家庭教育对于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特殊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家庭教育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网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担当起这一光荣而重大的政治任务。
(二)多年来,各级妇联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家庭教育工作“九五”、“十五”计划,积极推进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设,努力发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促进了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面对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的家庭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重视家庭道德教育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各级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贯彻《意见》精神,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工作,作为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紧迫和长期的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工作全局,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以求实创新的精神,把家庭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 0 01—2 O 1 0)》目标和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四项主要任务,针对新形势下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机制、新对策,立足于提高家长素质和加强家庭道德教育,切实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各项工作,加快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进程,促进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为培养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五)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改变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倾向,重视子女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子女全面发展。二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知识,实现教育角色和教育方式的转变,从单纯教育者转变为共同学习者,由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教育和引导家长加强自我约束,重视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行为习惯影响子女,努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四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实践,主动配合学校教、社会教育,促进“三教”结合,实现家庭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三、着力抓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重点工作
(六)全面落实工作规划。各级妇联和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努力抓好“十五”计划目标的监测评估,与各地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监测评估相同步。通过评估,进一步总结经验,交流成果,查找差距,完善措施,确保“十五”计划目标的如期完成。全国妇联、教育部将在部分省区市组织抽查评估,重点检查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家庭道德教育工作的新举措新发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各地也应从实际出发,着手考虑制定新一轮家庭教育工作计划。
(七)认真组织科学研究。要依靠各级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研究机构和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的专项研究和理论研究,尤其要加强应用研究。要针对当前家庭教育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盲点问题,确定研究目标和重点研究课题,每年都要有计划地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任务,形成一批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并注重成果的转化和实际应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水平。全国妇联、教育部将适时召开家庭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会。
(八)大力发展家长学校。要进一步巩固发展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到“十五”末期,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至少有一所家长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实施指导,在师资队伍、教学要求、硬件设施、教学效果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要不断拓宽家长学校的办学渠道,依托社区和农村各类阵地和设施,大力创建社区家长学校、村镇家长学校、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学校,以及亲子苑、家庭教育网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探索建立机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以满足不同群体家庭教育的需求。要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突出抓好规范管理、师资培训和教育材料编写的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九)切实加强骨干培训。要把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依托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和各级各类教育活动阵地,层层举办家庭教育示范培训班,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训一批家庭教育工作骨干。教育行政部门要运用所属教育资源,结合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围绕家长学校建设,对中小学校长、德育课教师、家长学校教师定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壮大家庭教育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宣传工作队伍、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更好地发挥他们在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十)广泛推进宣传实践。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各类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强势宣传,大力弘扬家庭道德教育主旋律,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和成功经验。联合有关部门,以家庭道德教育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上下联动,在全国实施“六个一”工程,即:喊响一个“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口号,推出一批家庭道德育丛书,组建一批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训一批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发展一批示范家长学校,表彰一批家庭教育先进典型。并把这项活动与评选文明职工、创建学习型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小公民道德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宣传实践活动,扩大家庭教育工作覆盖面,营造人人关心、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舆论氛围。
(十一)积极实施实事项目。针对新形势下广大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的需求,各级妇联和教育部门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继续为家长和儿童办好事实事。要面向家庭,有计划地编写推荐家庭道德教育指导用书,组织家长多读书、读好书,为家长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要重视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进城务工农民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服务。要面向家庭,积极推进绿色上网工程,鼓励开发健康的网络游戏和学习软件,丰富家庭文化生活,净化家庭网络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源头参与,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和完善各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努力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积极构建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十二)健全组织机构,提供领导保障。各级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部门议事日程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推动这项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明确部门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党政重视、妇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家长参与的社会化家庭教育新格局。
(十三)增加必要投入,提供资源保障。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推动研究和出台各项扶持政策,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政策支持。要增加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必要投入,力争把家庭教育业务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设立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培训、组织研究、阵地建设及表彰先进等。努力发挥部门优势,整合内部资源,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发资金来源和设施、活动资源,形成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合。
(十四)完善考核制度,提供监督保障。各级妇联和教育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分工,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考核内容和干部考核范围。中小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综合考评指标。要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评估体系建设,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量化细化家庭教育工作指标,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探索推行合格家长资格证书制度,完善对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组织管理,促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全国妇联 教育部
2 0 05年1月1 O日
全国妇联 教育部
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全国妇联、教育部2004年10月25日印发(妇字[2004]41号)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加强对家长学校的指导管理,推进家长学校的建设发展,全国妇联、教育部对《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妇字〔1998〕9号)进行了补充完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家长学校的性质与任务
(一)家长学校的性质: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进行公民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促进形成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工作桥梁;是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家长学校的任务: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联合所在学校、幼儿园、社区等教育单位或机构,为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与服务;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
(三)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负责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具体指导,妇联组织负责协调推动社会各方面办学,参与指导社区及其他家长学校工作。
(四)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家长学校教师和管理者队伍的建设,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组织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家长学校要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应有针对性。各地要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教育材料,注重科学性、实用性。
(六)家长学校教学形式要灵活多样。根据不同年龄孩子父母的需求,有计划的面授,也可因地制宜,采用讲座、报告、经验交流、互动体验活动等形式,进行分层指导。
(七)家长学校要建立学员考勤考核制度,学员结业时,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并将考核成绩及学习情况反馈到学员所在单位或社区,作为评选文明职工和“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
(八)要创建各类示范家长学校,及时总结经验,规范管理,推动家长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三、家长学校的组织与领导
(九)家长学校要设立校务委员会(领导小组),一般由校长、教务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校长对家长学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十)办学单位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之中,作为目标考核的内容。要有较为固定的教学场地,并悬挂家长学校的校牌或者标志。
(十一)家长学校的办学经费,除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下拨外,也可视当地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后,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取少量的办学费用,同时可筹措社会资金,以保障家长学校必要的开支。
四、家长学校的检查与评估
(十二)建立家长学校检查评估制度,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联合对家长学校实施检查评估,与当地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同步进行,检查评估结果存入档案。
(十三)家长学校评估内容包括:领导管理、组织建设、办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情况;家长受教育率、考核合格率;孩子对家长教育态度的变化和家庭氛围改善的评价;家长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质量及家长教子经验的推广情况;家长学校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十四)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本地制定的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在检查评估中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并大力推广典型经验。
(十五)全国妇联和教育部共同对家长学校进行抽查评估。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四、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五、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六、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七、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八、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十、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妇联把家庭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领域,从推动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促进我国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全局高度,围绕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特别指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教育网络。党中央国务院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使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儿童工作者备受鼓舞、备感振奋。各级妇联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新成绩新进展。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中央8号文件下发后,全国妇联及时下发了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作为妇联落实中央精神、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把提高家长素质、推进家庭道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点;成立了全国妇联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由25个部委组成的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分工。各地妇联也分别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近20个省区市在原有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协调机构。
推出“双合格”活动,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全国妇联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与9部委联合推出了“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简称“双合格”活动),共同实施“突出一个主题,推出一批丛书,组建一批讲师团,培训一批骨干,发展一批示范学校,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的“六个一”工程。各地妇联迅速行动,因地制宜开展了“家长教育工程”、“母亲教育工程”、“家庭教育十百计划”等一系列特色活动,为推进家庭教育搭建了新的平台。
开展专项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组成了有专家、妇联干部、儿童工作者参加的家庭教育专题调研组,围绕流动人口子女、特困家庭子女、隔代子女家庭等家庭教育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成果。根据家庭教育“十五”课题指南,围绕10个重大课题47个重点课题,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形成了家长学校管理、农村家庭教育模式等多项研究成果。开展了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和中国十城市0—6岁儿童健康状况调查,向社会公布了调查结果。开展了妇联系统儿童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情况专项调研,并派专人参加了由中央文明办牵头,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共同参加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调研工作。全国妇联的校外教育工作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亲自批示:“妇联系统的儿童活动中心应纳入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公益性文化事业,免费为未成年人开放,政府应加强扶持。在研究管理办法和相应政策时,一并纳入。”
联合下发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全国妇联与教育部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评估方案》和《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长效工作机制,规范了家长学校的性质任务、指导管理、组织领导和检查评估工作,部署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检查评估工作,向广大家长提出了培养教育子女的10项行为要求。
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去年11月,全国妇联在四川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作了报告,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张世平作了总结,13个省区市妇联同志作了典型发言。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深入探讨了家庭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使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认清了形势、坚定了信心、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交流了经验、开阔了视野。
扩大社会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运用主流媒体及所属宣传阵地,抓住“六一”和家庭道德宣传实践月等有利契机,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举办家庭教育图片展、组织专题报道、制作公益广告和招贴画等形式,聚焦家庭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在人民日报刊发了“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千万个孩子是一个民族的希望”家庭教育专版,发表了领导署名文章。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和妇联所属报刊开设了家庭教育专栏,制作了视频访谈节目。在央视少儿频道推动制作家庭教育专题节目。在“六一”期间,举办了“和祖国一起飞”大型电视文艺晚会。9月,在北京举行了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启动仪式。
发展家长学校,进一步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目前全国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32万余所,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5级家庭教育网络。在巩固已有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基础上,各地立足社区,大力开辟解决散居、特殊、困难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新渠道,创建了一批新市民、留守儿童等不同类型的社区家长学校,发展了亲子课堂、家庭教育服务超市等个性化多样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并推动发展农村家长学校,探索建立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促进家庭教育网络建设。
落实实事项目,进一步服务家长和儿童。全国妇联在提出并组织实施了建立爱心帮困机构、建设安康益家、免费开放儿童活动中心等18件实事的基础上,运用“春蕾计划”、“安康计划”等公益载体,不断拓展新的实事项目。“六一”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带队,组织19个部委到石景山区玉泉路小学看望流动人口子女,送去价值38万元的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去了党和政府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亲切关怀。各地妇联也从实际出发,推出了“阳光关爱行动”、“代理妈妈阳光工程”、“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为流动人口子女献爱心等一大批实事项目。
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家长素质的提高,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促进家庭的温馨和睦,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正在并将继续为此不懈奋斗。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19日 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