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
发布时间:2005-02-21 点击量:1138
教育部部长周济日前表示,教育公平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教育部门要把怎样处理好教育快速发展和教育公平间的统筹和协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2月20日《沈阳日报》 )
两个“非常重要”,令人感怀!因为近年,在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相伴国民占有的教育资源在城乡、地区、阶层之间的公平显失。2月2日,《中国青年报》做了一个关于教育公平问题的特别报道专题,披露的种种教育不公现象可谓触目惊心,而湖南省教委原党组书记等五位教育界官员曾经联名呼吁“遏制教育公平性的恶化趋向”,更反映了事态的严重性。
城乡公平显失,从上述五位原官员援引的2002年的这个数字可见一斑:全社会5800多亿元教育投资,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却只获得其中的23%。地区公平显失,有个对比是典型写照:2003年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宣布我国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阶段时,称北京市的毛入学率达49%,即为平均数15%的3倍多,而云南省2002/2003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公报显示,该省2002年的毛入学率仅8.64%。至于阶层公平显失,人人有切身感受,最明显地体现在合法化的择校费之类“钱学交易”和暗行、或半遮半掩、甚至公开的“权学交易”中。
时下,国民占有教育资源的如此公平显失,绝不可等闲视之,因为其影响到我们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业。道理很简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接受教育的差距对应着收入差距,教育不公平的发展会使收入不公平不断马太效应下去,恶化社会的利益格局,埋下城乡、地区、阶层等人际矛盾、紧张、冲突的隐患,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所以,现实提醒我们。不仅应牢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真谛和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重在振兴教育这一基础的道理,更应关注如何缓解教育不公问题。
时下,扭转国民占有教育资源的公平显失,也具备了基本条件。在总体已越过了温饱关、迈进小康门的我国,一个人正常的受教育权的保障不该成为大的麻烦,不论个人财力,仅靠公共的教育体系设计也应当能够予以妥善解决,如今之所以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关键是因为体制、政策、管理等水平的与时俱进乏力。从根本上讲,教育发展再怎么快,如果国民受教育水平的差距没缩小就谈不上成功,更别说发生差距扩大、甚至部分人难以上学的反常现象。
周济部长说,对缓解教育不公,教育部今年将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这是好消息,但远远不够,因为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现实观之则应置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地位,故必须站到教育资源配置的高度上,对教育投资、规划、政策、管理体制动大手术,而这就不是单靠教育部这一行政主管部门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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