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四,何时可及
发布时间:2005-03-13 点击量:1309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教育事业的发展,这就要求必须有强有力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
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及教育投入的话题时“异口同声”。
“发烫”的敏感话题
“发烫”的教育话题,主要缘自几个有关教育投入的数字:
2004年最后一天,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公布的《200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200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比上年减少了0.04个百分点,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也比上年下降了0.08%。其中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支出的比例比上年略有下降;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能实现预算内教育拨款增幅超过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
这不能不牵动所有关心教育事业的代表、委员的心弦。毕竟,到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的目标已提出了十多个年头,《教育法》明文规定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而到如今,教育经费依然面临短缺的尴尬。
0.04个百分点是个敏感的话题,有一石激起千重浪的效应。多位人大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此应该全面地看待。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教育是非常重视的,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温家宝总理作的两次政府工作报告,都将“要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谈教育工作的第一句话。这里面有个政策怎么到位的问题。其次,实事求是地讲,4%的比例并不是很高,只是20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我们一直没有达到,教育经费投入确实差距很大。再次,怎么来筹措教育经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必须到位,要真正建立起公共财政,把更多的钱投入到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上去。同时要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此外,教育经费还有一个如何提高办学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给了钱就要花好。
4%,何以让人如此期待
两会上,代表、委员在不同场合同声呼唤4%——这是因为大家对经费短缺给教育发展所带来的举步维艰,有着切肤之痛。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经费投入不足仍是影响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虽然增加了义务教育经费,但距义务教育事业的基本需要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所到之处,反映最强烈的就是经费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1、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普遍不足,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仅财政预算内基本没有安排公用经费,连杂费收入也常被挪作他用,导致一些农村中小学无法正常运转。有的校长反映,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只有几元钱,不够买粉笔和缴水电费。2、农村学校危房改造存在资金缺口,且没有稳定来源。3、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基本确保了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但仍存在拖欠教师津贴、补贴的现象。4、“普九”欠债严重,全国农村“普九”欠债高达500亿元,已成为县乡政府和学校的沉重负担。
据审计署报告提供的对17个省(区、市)的50个县的基础教育经费审计结果,基础教育的负债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同期教育经费投入增长速度,负债总额相当于这些地方一年财政收入的80%,而且负债面广。欠债问题已严重影响到这些学校的正常运转,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债主封校门、校长被打等现象。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已成为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西部个别地方,10年都没有对高中投入一分钱。
高等教育同样也面临经费不足的困境。采访中,几位大学校长代表对中央把教育投入增量的重心放在农村义务教育深表赞同,但也对教育投入总量的不足表示担忧。“很多地方院校都是靠负债发展。”一位大学校长对记者说,近年来高校扩招主要是靠地方院校来完成的,然而相对于高等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速度而言,教育经费投入明显滞后,“现在高校收费不能再高了,而投入政策不能到位,这让地方院校的日子很‘苦’。”另一位大学校长还提到,现在一些院校学生欠费现象严重,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学校都没有办法解决。
当前教育事业发展最大的困难就是投入不足,此言确凿。因此,就无怪乎代表、委员们为教育投入异口同声地呼吁,也无怪乎所有人对十多年前提出的4%的目标如此的期待了。
教育投入重在规范,需要法律力量
一位人大代表给记者举例说,去年中央给教育的经费预算是286.4亿元,而实际执行率只有76.7%。“这说明政策没有落实下去,中间部位出了问题。这关键在于没有建立一个规范的机制,没有确定一个长效的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的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制度。”
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执法检查情况可以为证。从检查情况看,造成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投入机制不规范。“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取得很大成效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新问题:1、由于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管理体制的调整不能解决义务教育经费总量不足的问题。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县级财政收不抵支,必须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运转,仅靠县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来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能满足教育需求。2、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缺口很大,而转移支付所提供的支持力度有限,加之转移支付中没有明确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难以化解投入总量不足的矛盾。中央已启动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专项转移支付,只是临时性的经费支持,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3、各级政府在新的管理体制中的责任不够明确,有些省级政府并未担负起保证辖区内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此外,一些教育经费使用不合理和被挪用现象,使经费不足的问题雪上加霜。
一方面是体制上的原因,另一方面还有观念上的问题。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已经整整10年,但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对教育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并不到位。《教育法》中明文规定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但以1999年至2002年全国平均情况看,不仅没有一年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完全达到“三个增长”的要求,而且“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还呈下降趋势。
“有法不依”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症结所在。多年来,代表、委员们一直呼吁制定《教育投入法》,将教育投入真正纳入依法实施、依法监管的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明确教育经费的来源、分配主体和划拨渠道,规定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保障和监督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对事关教育投入的违法行为依法制裁,真正做到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不仅预算时要做到“三个增长”,在决算中也要确保“三个增长”。无论是来自基础教育领域还是工作在高等教育战线的代表、委员纷纷建议,要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落实“三个增长”的执法检查和质询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任命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人的重要依据。
《中国教育报》2005年3月13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