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
发布时间:2004-12-23 点击量:2055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15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以防范瓦斯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个别地区和部分煤矿企业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不顾安全生产条件,突击生产、盲目超产的问题,使本来就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四季度以来,全国煤矿连续发生了陕西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等多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给国家造成惨重的经济损失,给死难者家属带来巨大的悲痛。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全国煤碳生产企业要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紧急通知要求,对各类煤矿“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矿井,没有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高突矿井,没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高瓦斯矿井,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矿井,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和安全评估等级为D类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并进行有效监督,未经验收合格绝不允许恢复生产。
全国煤碳生产企业要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紧急通知要求,以这次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抓安全生产工作,要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004年12月23日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