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当止
发布时间:2004-11-07 点击量:1327
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实在是弊多利少。
其一,它难免有“不务正业”之嫌,损害教师的职业形象,亵渎教育事业的神圣。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任务。这决定教师应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全心全意地教育好每一个孩子,其中就包括对孩子“开小灶”,进行提优和补差。如果教师总要把这种“份内事”
作为“份外事”来做,动辄伸手捞取报酬,势必破坏教育事业的高尚性和纯洁性。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决定教师必备的敬业和奉献精神任何时候都不能丢。
其二,它无益于教育活动的开展。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身教不仅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力量,而且能够让学生直接感知和验证教师传播的教育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试想:一个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不遗余力地灌输敬业、奉献、淡泊名利等道德准则,而课后却频频以家教为由向家长索以高价。学生能感动、会信服吗?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教育行为必然会使教育成效大打折扣,更不利于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其三,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众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信心,影响社会稳定。笔者通过调查就发现,家教虽说是一种“时尚”,但相当数量的家长只是盲目“跟风”。“别人都请家教了,咱不这样做似乎对不住孩子”,正是抱着这种心理,尽管难以承受,大多数工薪家庭还是“打肿脸充胖子”,为孩子高价请家教。无奈之举难免让他们产生反感甚至怨愤的心理。“最后的一方净土”也不复存在。有些人更把“有偿家教”和官员贪污腐败等社会不良现象相提并论,感叹世风日下,社会倒退,有意无意地制造一些不良的社会舆论,影响社会稳定。
( 2004年11月7日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