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培养未成年人自觉的法律意识
发布时间:2005-04-06 点击量:1704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因此,对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培养日益必要、日益紧迫、不容忽视。
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的特征,笔者对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作了一些探索尝试。
首先是整体引导。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期,这时候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再事事依赖成人,要求独立进行各种活动,独立地判决和处理问题。然而,他们的认识能力还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因此,应注重引导他们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节自己的情绪,加强培养自己的抗挫能力,适应环境的考验。
其次,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坚持精心设计并组织召开一系列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班会。有层次、系统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全面正确地理解有关法律意识的论述,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劳动观念等方面的教育,培养他们健康的个性心理品质。
按计划、多形式地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使他们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不对;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未成年人中的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一些小事开始膨胀起来,恶性发展导致。所以对未成年人诸如逃学、抽烟、喝酒、说谎、早恋、赌博或变相赌博、吵闹和小偷小摸等现象,都应极为重视地及时恰当处理,疏通思想,让他们及其家长认识到如此下去的严重后果,帮助他们及时坚决地纠正违法违纪言行。
针对未成年人中把执拗当坚强,把冒险当勇敢,把轻率当果断,把蛮干当英雄的错误认识和迷恋“搞两肋插刀”等现象开展讨论;对“革命英雄主义”与“个人英雄主义”、“同学情谊’与“哥们义气”等主题进行讨论,通过争论、辩论,引导未成年人认识国内外腐朽思想意识和我国封建思想残余意识对未成年人的潜在腐蚀;让他们从理论的高度和斗争的实践上战胜这些坏的东西。同时,坚持在学生中提倡并实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办法,对在每项活动中和每个学期都具有自学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表现突出的未成年人实行奖励。对有错误的未成年人要表现出热情关怀、耐心帮助,适当批评教育;对那些违法违纪的未成年人则要加大力度进行挽救。
《中国教育报》2005年4月6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