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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室内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规范的重申

发布人:丁子勇    发布时间:2012-10-22 点击量:4176

近日,电教处对高二年级教室内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情况、用电情况进行了抽查:

高二、28班、10班、16班、39班等部分班级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关闭投影机电源,给予通报批评。

重申教室内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投影机)使用规定:

用电规定:

1、        中午放学后、晚自习放学后投影机电源和讲桌内电源(大插排)必须切断;

2、 假期(双周大休、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离校前,必须全部切断投影机电源和讲桌内电源(大插排)。

卫生情况:

1、        放主机的讲桌橱子内不允许堆放任何杂物,保持清洁。

2、        要定期对电脑主机表面、显示器表面进行擦拭,保持清洁无灰尘。

 

 

东营市一中电教处

201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