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教处对高二年级教室内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情况、用电情况进行了抽查:
高二、28班、10班、16班、39班等部分班级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关闭投影机电源,给予通报批评。
重申教室内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投影机)使用规定:
用电规定:
1、 中午放学后、晚自习放学后投影机电源和讲桌内电源(大插排)必须切断;
2、 假期(双周大休、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离校前,必须全部切断投影机电源和讲桌内电源(大插排)。
卫生情况:
1、 放主机的讲桌橱子内不允许堆放任何杂物,保持清洁。
2、 要定期对电脑主机表面、显示器表面进行擦拭,保持清洁无灰尘。
东营市一中电教处
201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