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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一中自动录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1-12-02 点击量:7475

自动录播教室是学校进行精品课程及示范教学授课、录制及课程资源建设的场所。为加强自动录播教室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障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自动录播教室安装有一套高清自动录播教学系统,主要用于学校精品课、公开课和优质课等课堂教学过程的直播与录制,管理责任部门为电教处。

二、需要使用自动录播教室进行课程教学录播的教师或部门,应提前向电教处提出申请,填写《东营市一中自动录播教学系统使用登记表》,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三、教师上课要提前10分钟进入录播教室,打开并检查多媒体教学录制设备,严格按照《东营市一中自动录播教学系统操作规程》使用有关设备,并注意系统设备的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与电教处联系。

四、使用者自带的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等),需自行杀毒,防止病毒感染,影响录播质量及录播设备的安全。确认无病毒后,方可在该录播系统上使用。

五、使用者应爱惜教室内的录播教学设备,严禁拆卸机器,随意按动各种开关。如因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学校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六、课前,使用教师应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地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或乱扔纸屑、杂物等。

七、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学生不得上控制台操作、试用各类设备、更改系统设置、播放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

八、上课结束后,使用教师负责关闭教学用电脑、DLP一体机和录播设备总电源。同时应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包括擦拭讲桌、课桌和椅子等,关闭好教室门窗。

九、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教室,注意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

十、本管理办法由东营市一中电教处负责解释。

 

 

    

 

东营市一中 电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