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8日 星期三 农历 乙巳年(蛇)五月廿三

东营市第一中学电教器材室管理制度

发布人:丁子勇    发布时间:2012-05-21 点击量:4465

1、凡属电教处管理、使用的网络设备、电器、微机、材料等统称电教器材。

2、电教器材属学校的重要财产,要按网络、电教两块由专人负责登记入账,新进电教器材要及时登记入账。

3、每月统计一次电教器材的使用及破损情况,学期结束,要进行统一核对检查并做出电教器材的报废报告。

4、对各功能室、办公室的固定电教器材,要按分工,由电教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及时上报。

5、所有电教器材一律不准向外单位和个人外借,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批准,并做好登记,按时收回。

6、任课教师需用电教器材及各功能室,要认真履行借用和使用登记手续。所借器材用完后要及时归还,所用功能室,电教教师要认真检查。如有丢失或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者,应按学校规定赔偿,并做好记录。

7、所有教职工不能私用和长期占用电教器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各电教办公室、功能室的电教器材要分类、分科分别放在专用仪器橱内,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爆、防火等工作,并定期维护、维修。

9、电教器材管理员如有变动,应办好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