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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故事之郭汝霖拒赠

发布时间:2023-06-22 点击量:1869


       郭汝霖(1510-1580) 字时望,号一厘,明朝吉安府永丰县(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中进士,历任吏科给事中、刑科给事中、少卿、府丞、太常卿。嘉靖三十八年(1559),适逢琉球国(今属日本)国王请封,郭汝霖被任为正使,朝廷赐给他玉带、一品官服,奉国书前往琉球国。按以往惯例,凡出使外国的正、副使者可各乘一般,带黄金千两以备途中之用。可郭汝霖为官清廉,克己奉公,为节省路费,与副使同乘一般,飘荡大海,途中险阻重重,他却毫无恐惧,置生死于度外,第二年才到达琉球国。琉球国国王获封后,特铸造精美马蹄形黄金40 两赠送给郭汝霖,他婉言谢绝不受。回朝复命时,琉球国使者将郭汝霖辞谢赠金的情况转告世宗皇帝,世宗听了非常高兴,多次在朝廷官员中赞扬郭汝霖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其行为彰显了大明王朝使者的风范,特赐给白金、苎丝以资表彰。
       嘉靖四十三年(1564),为防边警之患,保卫粮仓,朝廷命郭汝霖督修通州张家湾城,众官员都说,修筑该城非耗金20万两不可。郭汝霖到达通州后,亲自四处察看,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精心规划,实行定时定量定费,建筑材料不够就四处搜罗,经费不足就自己带头从伙食费里捐款,仅半年时间,张家湾城修复一新,而且全部费用仅用3万多两。朝廷官员甚感惊奇,问郭汝霖"有何奇招",郭汝霖说:"这有何奇怪!我不过能禁止经办此事的官吏从中渔利罢了,因此钱不乱花,事易完成。"大家听了,莫不赞佩。为表彰郭汝霖不贪不占,勤俭为国办事的高尚情操,朝廷为郭汝霖提升官俸二级,后升任大理寺少卿,又升为南京太常寺卿。
       万历八年(1580),郭汝霖去世。临终时他嘱咐儿子:对亲属要和睦,不要违逆;对自己要谦逊,不要高傲;对生活要俭朴,不要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