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责任感
全校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常委会、省纪委视频会议精神,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落实“八项规定”规定、纠正“四风”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搞变通、规避监督等情况,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二、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刹住节假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纠正“四风”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当前,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要加大查处力度,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要严格执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提高执纪监督的时效性、震慑力,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四风”问题严重的地方,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自觉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争当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