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市教育局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教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积极作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教为民,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
⒈按照“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和谐型、清廉型”的要求,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利用中心组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报告会)、党员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着力打造一支高效廉洁、团结奋进的领导干部队伍。
⒉把“以人为本、执教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学校管理和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教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教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民评民议作为评价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⒊继续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建设
⒈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修订和完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人人有责”的责任制网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⒉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对《廉政准则》实施情况组织一次个人自查,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制度。
⒊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评体系。在检查考核的方式上,进一步向全社会敞开大门,主动自觉征求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聘任第二届行风监督员,完善学校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在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上,与对学校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通过实施检查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⒈切实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工作。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为重点,不断改进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廉政理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的作用,扩大影响,增强效果。充分发挥校园网的平台作用,宣传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的政策、知识,宣传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事例,鞭笞不良作风和做法,以推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⒉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进一步把廉洁教育纳入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德育工作体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构建反腐倡廉教育平台,扩大廉洁教育覆盖面。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民主监督
⒈深入推行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把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强化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制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机制,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围绕教育、管理、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和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重视发挥群众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抓苗头,防患于未然。
⒊严明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经费预算、下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别注重对学校公用经费、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收入不入账、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⒋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基建、维修、大型物资设备采购、教辅资料征订、收费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招投标、资金使用、材料供应、合同履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⒌加强对教师招、评、聘等工作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完善人事工作程序,加强对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级、评先树优、奖励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五、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⒈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必须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招生规模。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件,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能力。重视网络信访,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网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