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化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东营市第一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着眼防范、立足教育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严肃执纪、违纪必究的原则。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责权明确,奖惩严明,定期检查,常抓不懈。
二、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建立东营市第一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刘晋伦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书记、校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权限及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研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年终要总结,并向上级汇报。
2、坚持学习制度,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3、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教师廉洁从教意识,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为广大群众和学生服务。
4、履行党章关于党风监督的规定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规定。学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
6、领导要履行职责。每半年听取一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汇报,分析研究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信访投拆、查办案件、行风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7、校纪委书记的职责是协助校党委抓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校纪委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研究制定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和措施,调查了解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主动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落实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指示和意见;抓好纪检监察部门自身的思想和作风建设。
四、学校各科室、级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1、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校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每年应专题研究和分析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按照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各科室分别承担党风廉政的专项工作职责
1、学校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建立和健全党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安排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
2、学校办公室、工会负责校务公开,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校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规范人事管理、评优奖励、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
3、总务处认真执行教育经费使用、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的有关规定并规范管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做好食堂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4、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招生、考试、教学管理、卫生管理工作。
5、学管处、团委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学生评优评先、班团干部管理等。
6、电教处负责电化教学、电教器材装备与维护及学校管理辅助工作。
7、综治办负责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培训、管理,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8、各级部负责本级部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六、为了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0546)8326682,833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