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东营市第一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
学校各党支部及各中层部门的领导,是各部门、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必须对其履行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学校党委和校级领导由上一级的纪委和监察局等部门实施考核!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纪委会同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三、考核的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及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
4、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情况。
(二)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执行本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情况。
2.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及自身廉洁从政的情况。
3.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和廉政、勤政教育的情况。
4.指导、督促所属科室、年级部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责任目标和有关制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四、考核的办法和步骤
(一)按照量化标准,对领导班子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得分多少确定考核的档次;对领导干部按民主测评所得票的比例和座谈情况来确定考核的档次。
(二)自查总结阶段,被考核的科室、年级部按照考核标准,先对本部门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
(三)组织考核阶段,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内容,通过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等形式和座谈了解等办法,对被考核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逐项考核。
(四)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分出档次,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写出考核报告,向党委汇报。
五、考核档次的划分
(一)对中层领导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差。
(二)对党员教师的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优秀票占总票数90%以上(含90%)的为优秀;优秀票与良好票之和占总票数80%以上(含80%)的为良好;一般以上票占70%(含70%)的为一般;一般以上票低于70%(含70%)的为差。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对中层干部和党员教师确定考核意见和档次,向被考核部门进行反馈,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二)党委对优秀的中层领导和党员教师给予适当表彰,对较差的中层领导和党员教师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三)考核结果存入中层干部和教师廉政档案,作为评先树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1.中层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东营市第一中学
二零一三年四月
东营市一中中层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 |
考 核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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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秀 |
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认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分析及时,督促、检查有力,教育、指导有效,其责任范围内监督机制健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严于律己,自觉做到廉洁勤政,不以权谋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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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好 |
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比较坚决,能较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注重加强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责任范围内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能较好地执行有关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努力做到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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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
部分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工作成效不明显,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分析不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本人及责任范围内出现轻微违法违纪问题。需经组织或领导教育,才能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从严要求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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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差”: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得力。 2、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缺乏责任意识。 3、对责任范围内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重视不够,查处不力。 4、不能按党风廉政法规严格要求自己,自身存在明显的违法违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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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您认为该同志应属于优秀、良好、一般、差,请在对应档目中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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