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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行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8-24 点击量:3992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同学们能够安心学习,防止自行车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自行车停放作如下规定:

  1.学生自行车凭学校统一发放的存车牌按指定的区域停放,服从统一管理。车牌有效期为自办手续之日起至学业届满或离校止,逾期作废。车牌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如有遗失,要及时办理注销和补办手续。

  2.学生必须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自行车注册手续。如需更换车型,必须办理更换手续。

  3.学生如需在教学时间内车外出,凭卡登记后方可离校。

  4.停车必须上锁,严禁骑电动车、高档山地车、赛车、变速车、名牌车等来校,否则一旦发生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5.对擅自摘取他人自行车牌和部件者已经查实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6. 钥匙丢失,应立即向班主任、管理人员报告,以便采取措施保障车辆安全。

  7.学生自行车一旦发现丢失,必须迅速向管理员说明情况,以便学校安保处帮助查找。

  8.安保处不上锁的自行车扣留,待车锁配齐后可放行,同时扣罚班级量化分数。

  9.大周、节庆、寒暑假放假期间学生自行车一律骑回家,如有留学校,安全保障学校不予负责。

  10.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自行车管理制度,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和位置,有秩序地存取自行车。违者给予扣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