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同学们能够安心学习,防止自行车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自行车停放作如下规定:
1.学生自行车凭学校统一发放的存车牌按指定的区域停放,服从统一管理。车牌有效期为自办手续之日起至学业届满或离校止,逾期作废。车牌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如有遗失,要及时办理注销和补办手续。
2.学生必须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自行车注册手续。如需更换车型,必须办理更换手续。
3.学生如需在教学时间内骑车外出,凭胸卡登记后方可离校。
4.停车必须上锁,严禁骑电动车、高档山地车、赛车、变速车、名牌车等来校,否则一旦发生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5.对擅自摘取他人自行车牌和部件者,已经查实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6. 钥匙丢失,应立即向班主任、管理人员报告,以便采取措施保障车辆安全。
7.学生自行车一旦发现丢失,必须迅速向管理员说明情况,以便学校安保处帮助查找。
8.由安保处对不上锁的自行车扣留,待车锁配齐后可放行,同时扣罚班级量化分数。
9.大周、节庆、寒暑假放假期间学生自行车一律骑回家,如有留学校,安全保障学校不予负责。
10.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自行车管理制度,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和位置,有秩序地存取自行车。违者给予扣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