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运行表
序号 |
基本建设程序 |
涉及部门 |
办结时限 |
最短时限 |
最长时限 |
备注 |
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 |
20个工作日内初审后报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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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选址意见书 |
市规划局工程规划科 |
13个工作日 |
13 |
13 |
|
3 |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
设计单位 |
7-15个工作日 |
7 |
15 |
|
4 |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 |
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中心 |
7-10个工作日 |
7 |
10 |
|
5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中介机构 |
7-15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4项同时进行 |
6 |
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及审批 |
市住建委、勘察单位 |
7-10个工作日 |
7 |
10 |
|
7 |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 |
市地震局委托中介机构 |
30-6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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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地震局承诺规划调整完成后统一做评价) |
8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市地震局、省地震局 |
8个工作日 |
|
| |
9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设计单位 |
10-15个工作日 |
|
|
|
10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市住建委勘察设计科、设计单位、勘察单位 |
10个工作日内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内批复 |
10 |
20 |
|
11 |
施工图设计 |
设计单位 |
15-30个工作日 |
15 |
30 |
|
12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中介机构 |
5-7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13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及审批 |
东营区环保局、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中心 |
2个工作日内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14 |
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
中介机构 |
5-7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15 |
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 |
水利局委托中介机构 |
3-5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16 |
供水证明 |
市自来水公司 |
1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17 |
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
水利局水资源科 |
10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18 |
节能报告书(表)编制 |
评估中介机构 |
3-5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19 |
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 |
中介机构 |
3-5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20 |
安全性评价审批 |
市安监局商贸科 |
1-3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11项同时进行 |
21 |
工程概算编制 |
中介部门 |
10-20个工作日 |
10 |
20 |
|
22 |
建设工程资金落实证明 |
市财政局文教科、经建科 |
7—10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21项同时进行 |
23 |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 |
发改委招投标管理科 |
20个工作日 |
20 |
20 |
此四项20个工作日完成 |
24 |
节能报告书(表)评审 |
发改委地区科委托中介机构 | ||||
25 |
节能报告书(表)审批 |
发改委地区科 | ||||
26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 ||||
27 |
建设项目概算审核 |
发改委投资科委托中介机构 |
5-10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28项同时进行 |
28 |
建设项目概算审批 |
市发改委投资科 |
20个工作日 |
20 |
20 |
|
29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办理 |
市规划局审批中心 |
10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32项同时进行 |
30 |
工程监督管理方案 |
市纪检委执法监察室 |
3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32项同时进行 |
31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备案 |
市住建委审图中心 |
7-15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32项同时进行 |
32 |
预算编制及评审 |
市财政局评审中心抽签中介机构 |
7—20个工作日 |
7 |
20 |
|
33 |
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标公示 |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中心、招标办公室等 |
招标公告25个工作日;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 |
28 |
28 |
|
34 |
消防审查 |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10-20个工作日 |
|
|
可与第32项同时进行 |
35 |
气象局防雷审核 |
市气象局防雷中心 |
图纸审核3日内完成 |
|
|
可与第32项同时进行 |
36 |
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 |
市人防办 |
1个工作日 |
1 |
1 |
此八项可 同时进行 |
37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 |
市住建委清欠办 |
1个工作日 |
1 |
1 | |
38 |
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预缴 |
市住建委劳保办 |
1个工作日 |
1 |
1 | |
39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 |
市住建委工程建设科 |
1个工作日 |
1 |
1 | |
40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 |
市住建墙改办 |
1个工作日 |
1 |
1 | |
41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市住建委质监站 |
1个工作日 |
1 |
1 | |
42 |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 |
市住建委安监站 |
3个工作日 |
3 |
3 | |
43 |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签订 |
市住建委城建档案馆 |
1个工作日 |
1 |
1 | |
4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市住建委审批中心 |
7个工作日 |
7 |
7 |
|
注: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自选址意见书办理到开工建设最短时限为161个工作日,最长时限为223个工作日(不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环节)涉及19个部门单位38个科室17个中介机构,加盖68枚公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三、许可条件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四、提报材料
(一)用地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立项备案证明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年度投资计划;
(三)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四)土地权属资料(属于批次用地的,附原批文及批复后的图件;属储备土地的,附土地储备协议;属存量建设用地的,附权属证明材料;
(五)属高新科技项目的,附省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证书;
(六)地籍调查表复印件;
(七)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八)图件:
1、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2、勘测定界图;
3、土地利用现状图;
4、位置图;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九)其他有关材料。
五、涉及部门
1、决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
2、申请受理机关:东营市国土资源局。
六、办理程序
项目选址→土地测绘申请→测绘→出图→报请城乡规划局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出现状地形图(同时报批规划局审批窗口办理用地规划条件)→反馈至测绘公司出勘测定界图→报请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定界→地籍调查→递交用地申请、确定供地方式→编制、确定划拨方案→报市政府审批→结果公示→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交付土地→办理土地登记→取得土地证→审验。
七、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初审后报市人民政府。
部门承诺:14个工作日内初审后报市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不计入)。
八、证件及有效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按载明期限执行。
九、收费标准
缴纳土地取得成本。
占用农用地的:
(一)征地管理费(土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总额的0.7%-2.8%。依据: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
(二)耕地开垦费: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无条件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按该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缴纳:
1、占用基本农田的,按10-12倍;
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按8-10倍。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六条。
另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报建指南
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书面打印盖章,A4纸装订)
2、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书面打印,A4纸装订)
4、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申报表(市规划局提供);
5、上级主管部门或计划部门意见;(划拨依据)
6、选址意见书;
7、所申请位置用地现状地形图(标明规划路网及用地范围,比例尺为1:500或1:1000,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可用1:2000的代替,长输管线可用1:2000至1:10000的代替,申请用地位置为多个选址的,可用区位图代替,但必须将用地范围、面积标注清楚,现状情况附说明文件。现状地形图在市规划局一楼东营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处购买,咨询电话8338989。以下均同)及光盘 ;
8、立项批复文件;
9、规划局批复的总平面图;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二、提报材料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书面打印盖章,A4纸装订);
(二)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书面打印,A4纸装订);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五)所申请位置用地现状地形图(标明规划路网及用地范围,比例尺为1:500或1:1000,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可用1:2000的代替,长输管线可用1:2000至1:10000的代替,申请用地位置为多个选址的,可用区位图代替,但必须将用地范围、面积标注清楚,现状情况附说明文件,统一采用国家西安80坐标系和85国家高程基准)。
三、涉及部门
市规划局。
四、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项目选址建议,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城市规划选址要求后,核发选址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
五、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一、办理依据
《东营市第一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提报材料
(一)东营市第一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二)学校办公会确定项目;
(三)各相关处室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功能要求、目的做详细分析;
(四)设计任务书,提报设计单位。
三、涉及部门
设计单位。
四、办理程序
设计任务书→设计单位→方案成果。
五、办理时限
7-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根据项目功能复杂程度、东营当地市场行情,一般5-10元/平方米。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提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索取或东营规划信息网规划窗口下载);
(二)建设项目有效计划批准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用地现状地形图(含电子文档);
(七)已经批准的总平面图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核原件、收复印件);
(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须按A3或A4图幅折叠装订,提供电子文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三套,包括下列资料、图纸、设计说明书;节能设计专篇;规划总平面;竖向设计及管线综合;建筑透视图及各个方向正立面图(公共建筑应附消防设计专篇和无障碍设计专篇;商业建筑应设计广告位的位置及尺寸;住宅建筑应标明太阳能、空调机位置;所有建筑须注明外装饰材料、色彩;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公共建筑应附亮化方案);拟建建筑物各层平面图;拟建建筑物的主要剖面图;群体建筑应提供鸟瞰图。图纸须按A3或A4图幅折叠装订,加盖设计单位资质证章和建筑师印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
(九)经过方案竞选的应提供专家评审意见,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涉及部门
市城乡规划局。
四、办理程序
资料准备→规划窗口受理→经办人员现场勘查、初审→科长、分管局长审查→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审查→市规划联席会审批→规划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审查7-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意见(不含市规划联席会审查意见)。
六、收费标准
无。
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及审批
一、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
二、提报材料
(一)项目批准建设方案;
(二)勘察设计委托任务书。
三、涉及部门
市住建委、勘察单位。
四、办理程序
勘察任务书→现场地质勘察→地质勘察报告→报市住建委审图中心审查。
五、办结时限
7-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根据项目方案的复杂程度来布置具体勘测点,计算出总钻探进度米数,按照每米40-60元计算勘察费。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7、17、19条;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4、11条。3、《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27条。
二、提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登记表》1份;
(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2份;
(三)工程选址位置图1份。
三、涉及部门
市地震局。
四、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选址定点前),持项目建议书及批件、选址位置图到市地震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申请表》;
2、现场勘察;
3、地震局审核相关资料签署审核意见;
4、核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书》。
五、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
无。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二、提报材料
(一)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申请书(一式二份,下载地址:http://dongying.sdkcs.com);
(二)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总图、单体)方案;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四)环保、消防、人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地震安全、矿产、航空管制、地铁、风景名胜、航道通航等方面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供水、供电、固体废弃物处置、燃气、热力、通信等相关协议;
(六)勘察设计企业为市外勘察设计单位的提供登记备案手续(原件、复印件);
(七)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电子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相关计算书及设计概算等);
(八)经审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九)经备案的设计合同。
三、涉及部门
市住建委勘察设计科、设计部门、勘察部门。
四、办理程序
初步设计资料准备→市住建委勘察设计科→专家进行初步设计评审。
五、办结时限
经审查,申报材料符合规定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初步设计文件符合规定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批复;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修改合格的设计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批复。
六、收费标准
需专家评审费和会议费。依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专家数量,每人1000--2000元。
一、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设计标准》。
二、提报材料
(一)项目批准初步设计;
(二)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三、涉及部门
设计部门。
四、办理程序
设计部门根据初步设计评审时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细化设计,提交建筑、结构、水、电、暖施工图纸。
五、办结时限
15-30天。
六、收费标准
参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签订设计合同。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二、许可条件
(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有关规划;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三)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四)建设项目进行扩建、改建的,必须对原有污染源一并提出治理措施。新、旧污染源不能同时达到标准要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设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提交材料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要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查批复的请示(建设单位红头文件2份,加盖印章),格式为:“关于XXX单位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申请”(XXXX[XXXX]XXX号);
2、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纸质版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3、属于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由投资主管部门(发改、经贸等)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文件;
4、有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提交经市环保局总量办审查通过的《东营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纸质版、电子版);
5、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标准规定的格式,环评单位加盖法人代表和单位印章,并附环评负责人资质登记表和相关附件;
6、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技术审查后,提交环境报告书报批版(纸质版4份)及电子文本(WORD文档,其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提供EXCEL文档),提交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份及电子文本(WORD文档)。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要件
1、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8份,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及电子文本(WORD文档,其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提供EXCEL文档),附有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2、属于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由投资主管部门(发改、经贸等)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文件;
3、有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提交经市环保局总量办审查通过的《东营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纸质版、电子版);
4、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符合环境影响技术导则和标准规定的格式,建设单位加盖印章,环评单位加盖法人代表和单位印章,并附环评负责人资质登记表和相关附件。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受理要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纸质版6份,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及电子文本(WORD文档)。
登记表应按照环保部统一格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完整、清楚。
四、涉及部门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区环境保护局。
五、办理程序
(一)由建设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除外);
(二)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报区环境保护局;
(三)组织有关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形成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
(四)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上报市环境保护局;
(五)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出局审批意见。
六、办理时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0个工作日内由东营区环保局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环保局审批。
七、收费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功能、复杂程度收取1-2万元环境评审费。
一、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二、许可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符合有关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分水协议。
三、提报材料
(一)请求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论证的请示;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文本(一式二十份);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论证书需要);
(四)论证报告编制人员上岗证编号(论证书需要);
(五)审查机关认为应提交与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材料;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表、书需要);
(七)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原件);
(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供水单位供水证明。
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提供(一)、(二)、(六)、(七)、(八)、(九)
四、涉及部门
东营市水利局、建设项目供水单位。
五、许可程序
(一)提交请求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论证的请示;
(二)按照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当场发给申请人《受理凭证》;
(三)邀请水资源论证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确定报告书审查会议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会审;
(四)根据会审意见审定报告书,符合条件的,签发批复;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六、办结时限
5-7个工作日报告编制及评审,3-5个工作日内审批。
七、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收取。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
二、提报材料
施工图纸。
三、涉及部门
中介部门。
四、办理程序
中介部门根据全套施工图纸,按照使用定额进行概算编制。
五、办结时限
10-20天。
六、收费标准
东营市场行情一般为概算造价的3‰。
一、办理依据
《东营市财政评审办法》。
二、提报材料
(一)项目评审申请(包括基本概况、评审内容、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建设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设计任务书;
(三)与项目有关的部门意见书、协议文件、会议纪要;
(四)施工方案;
(五)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资料;
(六)项目概算书;
(七)其他费用支出说明及证明材料;
(八)评审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涉及部门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经建科、评审中心。
四、办理程序
资料准备→教科文科(盖章、签字)→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经建科(根据评审报告,出具资金落实证明)。
五、办结时限
7-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无。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提报材料
(一)建设项目单位关于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
(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东营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报表。
三、涉及部门
市发改委招标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四、办理程序
申请→提报材料→审核→核准。
五、办结时限
与可行性研报告批复同步,视项目复杂程度确定办结时限。
六、收费标准
一、办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二、提报材料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详细介绍;
(二)项目的详细介绍、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图、建筑方案、工艺流程、设备清单等);
(四)项目所在地市政设施情况,包括水(上水、排水、雨水、中水)、暖、电、气、电信等方面的实情;
(五)用能设备清单,设备能耗说明等资料;
(六)使用方案:包括暖通、给排水、建筑、电气等;
(七)项目建成后各系统监测、管理说明。
三、办理程序
1、节能报告书(表)的审批:
节能报告书(表)编制→委托中介机构作出评价(盖章、签安)→发改委地区科(盖章、签字)→出具评审意见。
2、节能登记表的审批:
节能登记表填写→发改委地区科(盖章、签字)→出具评审意见。
四、办结时限
自收到节能报告表(书)一般10个工作日办结(此时限在可研批复内)。
五、收费标准
1、节能报告书制作费2万元/项目,报告书评审费1万元/项目;
2、能报告表制作费1.6万元/项目,报告书评审费8000元/项目。
3、节能登记表填写不收费。
一、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七项;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64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7〕196号);
(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发改办〔2006〕2号)。
二、提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
(二)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咨询丙级以上资质);
(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
(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六)项目资金已落实;属于市政府投资的,要有市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或承诺证明;属于上级部门投资的,要有上级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或承诺证明;属于项目单位承担偿贷本息的资金,要有银行出具的资金借贷证明;属于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的,要有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的资金已有证明。
(七)会议纪要;
(八)节能审批意见;
(九)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十)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十一)安全评价意见。
三、涉及部门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四、办理程序
资料准备→提交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五、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复杂程度收取编制费1—5万元。
一、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七项;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64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7〕196号);
(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发改办〔2006〕2号)。
二、提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申请文件;
(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按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概算及图纸;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1、4是必须提供的。
三、涉及部门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审批程序
资料准备→受理→委托中介机构对概算审核→审批。
五、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审批。
六、收费
收取概算审核费。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提报材料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A4纸打印,单位盖章、个人按手印)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市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索取或东营规划信息网规划窗口下载)
(三)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建设项目有效计划批准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核原件、收复印件)
(七)建筑施工图三套,须按A3或A4图幅折叠装订。(含建设项目总图施工图,要标明地界、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管线综合、绿化及做法施工图,加盖设计单位资质证章和建筑师印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
三、办理程序
资料准备→规划窗口受理→经办人员现场放线、勘察、初审→科长、分管局长审查→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审查→局长签批→规划窗口发件。
四、办结时限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审查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意见。
五、收费标准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元;项目放验线费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布点收取5000—10000元。
一、办理依据
《关于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意见》。
二、提报材料
(一)工程监督管理方案;(一式三份)
(二)工程立项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和概算批文)
(三)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涉及部门
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
四、办理程序
资料准备→执法监察室批准。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无。
一、办理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实施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4〕38号)。
二、提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
四、办结时限
7-1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复杂程度、建筑高度、建筑面积收取,一般为4.54元/平方米或6.59元/平方米。
一、办理依据
《东营市财政局项目评审办法》。
二、提报材料
(一)抽签环节所需资料:
1、发改部门概算批复文件;
2、经教科文科盖章并签署意见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
3、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必须有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并盖审图章);
4、抽签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评审环节所需资料:
1、项目评审申请(包括基本情况、评审内容、项目组织与管理);
2、发改部门概算批复文件等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
3、项目预算书(须有编制人员执业章、编制单位章及建设单位章)及编制说明、工料机分析表、工程量计算书;
4、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
5、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必须有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并盖审图章);
6、其他费用支出说明及证明材料;
7、评审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涉及部门
东营市财政局教科文科、评审中心。
四、办理程序
资料准备→《东营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交接表》(盖章)→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盖章)→分管局长签批→评审中心评审→出具建设项目评审值。
五、办理时限
7-20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无。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30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书面报告制度的通知》(鲁建发〔2001〕43号)。
二、提报材料
(一)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报批及运行程序底稿;
(二)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三)经市监督部门审定的工程监督管理方案批复;
(四)招标人按程序委托工程审价机构协议复印件;
(五)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
(六)施工图审查报告;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涉及部门
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东营市住建委招投标办公室、东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营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四、办理程序
项目立项批复、工程规划证、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发售并公布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5天完成答疑,统一工程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备案。
五、办理时限
1、招标公告5个工作日;
2、发招标文件同时公布预算评审值(招标上限值)到开标最少20天。其中,招标答疑和统一工程量在开标前15天进行;
3、中标公示为3个工作日。
至少28天。
六、收费标准
工程交易费,中标价×0.07%。监理交易费,监理中标价×1%。
一、办理依据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山东省消防条例》。
二、提报材料
(一)消防设计审核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擀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全套图纸);
6、消防设计专篇;
7、工程总平面图。
(二)消防验收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检测报告);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涉及部门
东营市消防支队。
四、办理程序
受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图纸审核→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四、办结时限
从收到设计图纸资料之日起,10-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无。
一、办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412令》、《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东营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提报材料
(一)工程设计图纸;(1套)
(二)设计中采用防雷产品(消雷器、防雷器、避雷器、避雷导体、优化避雷针等),必须提交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山东省防雷减灾机构产品。
三、办理程序
图纸审核→防雷设计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整改,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领取《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书》→工程建设中由市防雷中心进行施工监测→工程竣工后向市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质量认证书。(各1份)
四、涉及部门
市气象局。
五、办结时限
图纸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收费标准
需交纳防雷审查费1.375元/平方米。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三项;
(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八条。
二、提报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
(二)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三)拟建建筑明细表;
(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和结构工程施工图纸(原件、电子版)。
三、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二)进行现场勘察或者图纸审核;
(三)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下发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批文;
(四)凭缴纳易地建设费手续到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五、收费标准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
(二)其他除居民住宅以外新建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乘以2000元;
(三)防空地下室(6B级)易地建设费,按造价600元/平方米计收。依据:鲁价费发〔2006〕220号、东价费发〔2007〕80号、鲁价费发[2009]14号文件。
一、办理依据
《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5〕2号文件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东政办发〔2005〕26号)、《东营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东建发〔2008〕85号)、《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东建发〔2008〕51号)、《东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东建发〔2010〕60号)。
二、提报材料
(一)网上中标公示(在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下载);
(二)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通知。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出具票据。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按工程中标价的4%收取。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决定》(鲁政发〔1995〕10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1995〕77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的报告的通知》(东政办发〔1996〕15号)。
二、提报材料
网上中标公示(在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下载)。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出具票据。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工程中标价的2.6%。
一、办理依据
《东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2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9〕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心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东政字〔2009〕160号)。
二、提报材料
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出具票据。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可减免。减免依据:《关于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晚地建设费的请示》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08〕53号)。
二、提报材料
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出具票据。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工程规划许可收取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
一、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提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下载网址:www.dyjs.gov.cn)(一式两份);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无。
一、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72号)、《关于实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制度的通知》(鲁建管安监〔1999〕27号)、《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东建发〔2010〕15号)。
二、提报材料
(一)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书;(原件,四份)
(二)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原件,四份)
(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原件)
(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明细、缴存票据及支付计划;(原件)
(七)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九)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手续;(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图,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原件)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科室(单位)办理→窗口告知。
四、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五、收费标准
无。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规定〉的通知》(鲁建发〔1999〕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鲁建发〔2010〕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建发〔2002〕1号)、《东营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
二、提报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无。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1号)、《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细则》。
二、提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下载网址:www.dyjs.gov.cn)(一式两份);
(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房屋及建筑物拆迁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六)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七)消防设计审查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八)防雷工程设计审查证明(原件);
(九)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一)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原件);
(十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十三)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证明(原件);
(十四)人防许可证明(原件);
(十五)配套费、墙改基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缴纳证明(原件);
(十六)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及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十七)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十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备注:上述材料打印目录,装订成册。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业务科室(单位)复核→现场勘验→分管业务领导审核→分管行政审批领导审核→联审会审批。
四、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五、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