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一中迁建前期准备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9月份投入使用的要求,结合新校的选址情况和建设任务,提出如下前期工作安排:
一、确定建设思路
根据校区(位置、标高、土质情况等)的现状,对校园(建筑、绿化、运动场、道路、供电、给排水、供暖、路灯、弱电、水面等)整体设计,提前做好建设准备工作(建院墙、修道路等),校园建筑同时施工,提高建设效率,节省建设费用,确保建设质量。
二、确定建设计划
根据建设工程量匡算,新校主体工期约200天,装饰工期约200天。因此,新校建设全面开工时间最晚为2014年5月初,2014年6月底前所有建筑基础应当出地面(避开雨季施工不利影响)。据此,在时间安排上,计划如下:
⒈2013年10月底,完成选址,确定用地范围,并开展规划设计方案竞选活动,确定规划设计公司。
⒉2013年12月底,完成校区总平面设计方案,并进行单体形体方案及主要平面布局方案设计。2014年1月初进行方案评审。
⒊2014年3月份,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工程建设进入招标程序。
⒋2014年4月底前,中标建设公司完成临时设施塔建、材料及机械进场工作。
⒌
⒍2015年初,开始校园建筑的装饰工程、室外运动场工程和校园绿化工程,并综合考虑所添置的家具、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工作。
⒎2015年8月,完成教学楼、办公楼、宿舍等家具、设备配备;完善场地,对校园建设进行竣工验收。
三、前期准备工作
⒈土地收储及三通一平工作。2013年10月底选址完成后,联系市国土局进行土地收储工作;协调油田、市国土局同意,在选址确定后,进行迁占评估、土方回填(土方结合金湖银河开挖的西湖片区的土方进行调剂)工作;同时,建设围墙,封闭施工现场,联系市公安局设置治安办公室,负责施工秩序。
⒉外围道路施工及管网配套。包括:郑州路、园博路、和谐路的施工。2014年5月1日前解决给水、污水、电、暖的管线布设,内外分工以绿化带为界。
⒊2014年在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在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中,请市政府协调,手续费能免则免。
四、近期细节工作
⒈新校建设办公室成员自10月21日起,在第一教学楼203房间集中办公,按前期工作安排开展工作。
⒉选址意见书报市规划局,确定范围。
⒊总体方案的设计竞选。规划设计公司确定后,学校抓紧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对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实验楼、单职工教师公寓等单体建筑也提出细致要求,以便方案设计。
⒋土地收储工作。市国土局依据选址意见书进行土地权属、类别、收储工作。建议市政府召集一次油地处、东营区、油地结合办等相关单位参加的会议,推进收储工作。
⒌进行围墙搭建、种植土收集等工作。目前新校区地表面20公分的土为种植土,约8万方,若购买需要约400万元,应当及时收集起来,以备校区绿化使用。
⒍建设工地办公室。协调市公安局设立治安办公室。
⒎关于纪检、审计。联系市纪检、审计部门,参与工程的前期工作和整个建设过程,便于项目的监督和审计。
⒏关于土方整理工作。校区场地标高为4.2米左右,低于东三路5.2米的标高,应当提高至4.5米左右,需要土方约20万方,联系金湖银河指挥部,从金湖银河工程中取土。
⒐供电、供水、排水及进场道路问题。申请市政府批准,提前实施郑州路、园博路、和谐路的建设和管网工程。
五、需要协调事宜
⒈建议市政府批准,提前实施郑州路、园博路、和谐路的管网工程,为学校建设奠定基础。
⒉协调油田、市国土局同意,在选址确定后,进行迁占评估、土方回填、围墙建设工作。
⒊与金湖银河指挥部联系,做好土场的综合利用及配合问题。
六、确定新校建设机构、人员和职责
成立新校建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新校建设的领导、组织、规划、协调、监督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史本泉
副主任:张新军、张利波
成 员:市水城办1人、市教育局1人、赵自平、李士刚、董玉武、高志刚
新校建设办公室成员自10月21日起,在第一教学楼203房间集中办公,按前期工作安排开展工作。
根据新校建设工作需要,新校建设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承担相应职责。
⒈征地迁占组
主要职责:负责土地指标的审批手续、征地拆迁及土地手续办理等有关工作。
组 长:李士刚
副组长:市水城办1人
成 员:董玉武、高志刚
⒉规划设计组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设计相关工作。
组 长:史本泉
副组长:张利波、田效方
成 员:纪玉红、张建全、李新城、赵自平、尚桂安、姜晓军、刘永信、杨栋、李士刚、赵吉山、马占武、董玉武、巩欣峰、盖杰、康述志
⒊工程建设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办理立项、安平、环评等前期手续,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程招标,组织代建,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管理,对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进行现场监督,全程跟踪审计,资料收集管理,负责日常办公、接待、宣传等。
组 长:史本泉
副组长:张新军、张利波
成 员:赵自平、市水城办1人、市教育局1人、李士刚、杨栋、董玉武、高志刚、丁子勇
四、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合同审核把关,建设资金协调、拨付,安全保卫,联系市纪检、审计部门,参与工程监督等工作。
组 长:张利波
副组长:赵自平、市纪委、财政局、审计局各1人
成 员:李士刚、康述志、薄婧、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