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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营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点击量:2270

关于做好东营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有关学校、幼儿园,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东营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和《东营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做好东营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东营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

二、考核内容

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工作室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特色建设情况,工作室成员自我进修、业务学习、教学科研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各工作室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如实填写《东营市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考核表》(附件1)、《东营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果汇总表》(附件2)、《东营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考核表》(附件3)、《东营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考核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佐证材料,形成考核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

(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工作室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复核工作室提报的考核材料,确定工作室年度考核成绩。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东营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年度考核,市教育局负责局属学校、幼儿园和市教科院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工作室主持人完成对本工作室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的,及时拨付年度经费;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拨付工作经费,约谈提醒并限期整改。

 

(一)年度考核是加强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考核时间,11月30日之前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局属学校、幼儿园和市教科院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现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考核材料(附件1-4和相关佐证材料1份)于11月30日前报市师训办(市教育局305房间)备案。

联系人:许冬晓、袁敦超,联系电话:8336219,邮箱:sxb6219@163.com。

附件:(附件1-4,请下载)

 

东营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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