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心中的男女平等”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市直各部门单位妇委会:
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4周年,推进实施东营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广泛宣传全市妇女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引导广大妇女姐妹树立和践行性别平等观念,弘扬女性“四自”精神, 在全市营造男女平等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农村巾帼创业工程的全面实施,实现我市妇女事业新发展,市妇联将在全市组织开展“我心中的男女平等”征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征文要紧密联系实际,主题突出,具有鲜明的思想价值和现实意义。内容符合主题要求,富有启迪性和前瞻性,有独特的视角和个体的体验。
2、征文文体不限,线索脉络清晰。文章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严谨、完整、自然。
3、来稿均为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作品,字数在2000字以内为宜,诗歌在40行以内。
4、来稿禁止抄袭,有抄袭嫌疑的,经确认后取消评选资格。
5、市妇联将在东营日报上刊登征文启事。征文截止时间为
二、评选及奖励
1、征文活动结束后,根据来稿质量,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一、二、三等奖;对单位、团体集中组织参与的将评选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
2、应征作品择优在东营妇女网上开辟专栏刊发,并将获奖作品汇编成册。
各县区妇联、各部门单位妇委会要在本地区、本系统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征文活动。希望广大妇女理论研究专家、妇女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响应参与,提交高质量的文章。
东营市妇联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