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级部:
	    根据省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厅关工委、省教育工会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8﹞4号)和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东教办发〔2018〕48号)的要求,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在我校教职工中组织开展2018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汇关爱、助杏坛、济贫困,树教育风尚,建和谐教育,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扶危济困、兴善助学”的良好氛围,让奉献爱心、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二、捐赠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自觉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20日。 
(二)捐赠主体: 全校教职工。
(三)捐赠标准:学校领导400元,高级教师200元,其他教职工100元。
	(四)组织安排:
	1.以科室、级部为单位进行捐款,6月20日前完成。
	2.6月20日上午,将捐款交财务室 张洁老师处。
	3.各科室、级部负责人将捐款明细电子稿发工会田淑娟老师一份。(捐款明细表-请下载附件中的模板,统一格式填写)
	4.学校财务室将捐款汇入东营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并将捐赠情况汇总(教职工数及捐赠金额等)报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
	5.捐赠工作东营市教育局联系人:丁国文
	联系电话:0546—8326109
	捐赠汇款账户名称:东营市财政局
	账号:9558851615000131212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营东城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爱心一日捐”(东营市教育局)。
	(五)做好上年度“爱心一日捐”捐助资金的使用工作。
	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7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使用捐助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同时,要加强档案管理,建立“爱心一日捐”使用档案备查。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各项事宜,确保捐赠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应将“爱心一日捐”募集情况在本单位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所募集资金要及时汇入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校努力营造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东营市第一中学工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