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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28 点击量:2317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职业学院,市技师学院,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东营建设,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开展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东营市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教育局

                       2013517

 

 

东营市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八大精神,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稳定为主线,以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为重点,以师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为手段,以稳定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打造平安校园为目的,全面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星级平安校园 创建活动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努力实现平安建设四无工作目标(无刑事案件、无集体上访、无重大治安和安全责任事故、无邪教组织活动),把学校建设成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本年度各县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要完成辖区内20%以上星级学校创建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分支工作机构,负责各专项安全工作。学校设立安全联络员,负责常规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有明确职责,形成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网络。 

(二)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职责明确,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网络,专人(联络员)负责上报安全及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工作,无瞒报、漏报或不报现象。 

(三)学校安全管理。 

1.校舍安全管理。随时掌握学校校舍安全情况,定期对校舍进行查勘鉴定。对查出的D级危房要坚决停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立即拆除或修缮。对新建的校舍严格把关,未经质检部门验收不准使用。 

2.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和学校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有效。按照消防要求,合理配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证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在水池、楼顶平台、楼梯、配电设施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或警示标志。 

3.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健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配齐食堂卫生设施,遵守卫生操作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查体,食堂的设施、设备、餐具定期进行消毒,食堂内清洁、卫生。学校与卫生防疫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监测,严防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内爆发。

4.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成立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人员。建立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出市)审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学校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加强学生乘车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校车定期检验和驾驶员管理制度,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举报无校车标志、超员、超速等违规行为。 

6.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校内值班巡逻,杜绝针对师生的侵害事故、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宿舍内无私拉、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火现象。加强学生课间管理,楼梯间、活动区域安排专人值班巡查,无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学校内部的矛盾纠纷,无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抓好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的建设,建设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校园防控体系。 

7.实验室安全管理。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有防火、防盗、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蚀等应急措施。药品存放安全,定期监督检查。 

(四)安全检查。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和大检查活动,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学校无力整改的,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 

(五)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配合公安、工商、文广新、城管等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以内无三厅一台、非法书店、不良摊点等不安全因素,无外来人员入校作案、绑架、敲诈、勒索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治安问题。认真搞好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净化口袋、净化书包、净化课桌等活动,杜绝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六)安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计划,落实师资、课时、教材。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对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意外伤害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七)应急体系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 

四、方法步骤 

创建星级平安校园活动以县为主,遵循创评结合,以评促创,创中完善,评中提高的工作原则。 

(一)申报程序

1.自评(每年830日前)

各级各类学校在申报星级平安校园考核前,首先对照《东营市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考核评估细则(试行)》(见附件2)要求的相关内容,逐项进行自评打分。

2.申报(每年930日前)

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采取百分制的考核评估办法。凡自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学校,由主管部门向市教育局提出申报。市直学校直接申报。申报星级平安校园时,学校必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东营市星级平安校园申报表》(见附件3)。

2)自评报告(说明申报理由,主要是学校创建工作和自评情况,包括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工作举措、经费保障、实际成效和特色工作等)。

(二)考核验收程序

1.考核验收方式(每年1110- 30日)

考核验收采取听、看、查、访、评(听汇报、看档案、实地查验、座谈访问、满意度测评)的方式进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申报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等次的由县区教育局考核验收,市教育局抽查、授牌;申报三星级以上等次的由市教育局考核验收、授牌。

2.考评结果的运用(每年1215- 30日)

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 每指标得分达到90(含90)以上者视为该星达标。考核通过的学校,在东营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年底。公示结束后,群众无异常反映的学校,授予市级星级平安校园称号。

凡弄虚作假或有否定性条件隐瞒不报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评审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星级平安校园。考核不合格的,考评小组提出整改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命名表彰等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全面开展星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把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学校要根据创建星级平安校园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意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把每一所学校都建设成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三)充分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学校是星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星级平安校园建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处室和个人,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奖惩兑现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星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主动争取指导和帮助。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学校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全过程,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星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校内宣传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建设星级平安校园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努力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

市教育局将把星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加强督导检查,适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创建活动采取年终考核评定、两年复核验收的方式进行,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命名表彰的学校,复核不合格的,撤销授予的荣誉称号;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或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的,要进行摘牌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市教育局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东营市星级平安校园申报表 

   3.东营市星级平安校园创建考核标准(附件1-3